我们无房住怎么办?( 更正稿) 尊敬的领导: 麻烦你们过问、解决以下关系民生的大事: 我们是仪陇县马鞍镇兴安路20号楼房28家住房户(宏济医院隔壁)。众所周之,这栋楼房共8层(包括地下室),1-7楼每层楼住4户人。以前建修这栋楼房的开发商共4人,他们都是马鞍中学教师,这4人分别是:周平(电话:18990778713、张均(电话:18990706279)、唐豪(18990861110)和刘继东,他们推举周平为代表。 宏济医院于2015年11月8日在这栋楼后边墙壁处挖7米多深的6个孔桩准备修房,最近的孔心离这栋楼不到1.5米,最深的孔桩7.3米, 孔桩平均深度在5米左右。不久,这栋楼就开裂、下沉,楼房经四川省建筑科学设计院权威鉴定为D级危房,主要是房屋自身设计不合理和建修质量不过关引起的。马鞍镇政府与楼房开发商协调解决方案为异地重建还房,具体由周平负责承建,并一再敦促周平一定要把土地拍到手。但是,土地是挂牌公开拍卖,在地价过高(民俗街土地已竞价到292万一亩)的情况下,周平觉得没有钱赚,甚至可能亏本,于是撒手不管,也不配合马鞍政府调解,完全不愿意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一年来,我们28住房户多次找马鞍镇政府、仪陇县政府和开发商协商,一直没有结果。 尊敬的领导: 现阶段,脱贫攻坚重要,我们28住户无家可归怎么办这事更重要。 请问:我们28户人今后住哪儿?何时能够解决这个关系民生的大问题? 仪陇县马鞍镇兴安路28住房户联名上书 2016.10.20 评论: 1、听说建修楼房时无设计图纸,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政府是怎么监管的?是怎么验收为合格的?怎么办理产权证的?难道政府就没有责任吗? 2、马鞍中学四位老师从事第二职业,跑去修房,无实际经验,修一栋质量差的房子,现在应该重建楼房还别人,因为建修是终身制,要负责到底。 3、宏济医院挖孔桩时,住房户去拦了没阻挡住,当时张理常根本不听住房户劝阻。现在出问题就推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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