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蓬安微信上传一事,蓬安论坛上一事,围观者众。
一、11月5日凌晨,仪陇县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了“二道镇一男子遇查酒驾弃车溺亡”事情的情况通报。通报称:2016年11月4日12时50分,李某(男,34岁,仪陇县二道镇人)驾驶浙AN7D98面包车从蓬安县向仪陇县复兴镇方向行驶,在行至距仪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复兴中队在二道镇酒驾整治行动检查点约5米处突然弃车跑进街边小巷。执勤人员发现后进入小巷查看,待执勤人员走到深约8米的小巷尽头时,发现李某已在小巷下的二道河中央并向对岸游去,在游到距对岸约3米处有下沉的迹象,执勤人员同附近群众立即进行施救,但未获成功。13时40分,搜救人员将李某打捞上岸,经医生检查,李某已无生命体征。目前,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已介入事件调查。
而我们蓬安网友的微信圈中流传的是:
JC查车追人追到河边至跳河还在追,直到人溺水不但不救人反而想一走了之!这就是人民的JC,为了他们的业绩,视人民的生命为儿戏。
这可能比公安的官方公告看的人更多。
这是“SC网事”转网友微信,这也是网友写的内容, 叫转发。
首先,在此哀悼逝者。
其次,对上述发微信的人,我想说:你知道了就是,该怎么处理,有公检法机关调查走访,有了解的群众,有当事人的具体内情,通过正规程序走就对;
叫更多的人转发,是什么目的,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搞得人心惟惟、惟恐天下不乱吗。
如果不是当事人,请问微信发布者:你怎么知道人家JC想一走了之(你看得到他们的主观意识)?全是为了业绩吗、不为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吗?(应该是违章经营)
“直到”也用得巧妙,就是说警察把人一直追追个不停。又有发文者说是“逼”人家跳河,导致他人死亡。
于是有人跟贴说:打死JC。
…(不过多地解读还原事实)我无法说部分网民的劣根性,但是,新闻传播,要在相对公正、客观的基础上。事实需要尊重,人民需要关心,JC也需要理解认同。
不一定要文字功底,但我们要有一定的思想素养。
不一定要道德高度,但是,不能任何事都站在道德高度来谴责他人、执法者或公权,谴责强势一方。
我都说了N遍了,一有问题,警察和执法者之间,警察错;大企业和打工者,企业错;官员和平民之间,平民错;富人和穷人间,穷人错;乡政府和村民之间,政府错。。。。
我也说了,弱势者不一定温柔善良,强权者也不一定是强悍丑陋。
法律和法理都不管,只讲情,人情,只看弱势者流泪,不管他方受伤。。。。。。
我们要适度保持一种平常之心看世事,读热点,要有自己的鉴别力,不要盲目跟随人家的意志,或者不明究里的推波助澜。做文明的看客,具备看客的文明。
这也是网络正能量。
二、蓬安论坛上银汉“栽秧公路”网络热点事,天天有人炒,我也在想:
一是修路这个事:
立项没?
立项后资金到没?
到位的资金是不是做了到位的活?
乡政府的职责?
资金有没有缺口?
缺口资金找到没?
没找到是什么原因?
乡政府有什么方面的失责?
二、我的闲话:
1.公路没修好,民怨沸天,闹腾;
网民跟从,在于信息没完全公开。
不让闹腾,也不可能。
一有事,网民一说就扯到腐败、就说是贪官。
说是不作为、无能,
没有关心老百姓。
没得公理,
天朝无人、没有关系。
如果你知道一点信访工作,这就是部分上访者的常用词汇。
2.要么根本就不修,修就也要做好文字解释宣传发动工作,筹集奖金、公布进度、解释缘由,以明视听。
3.我们也要理解政府的困难。
如果修路要300多万,那是有100多万缺口的。也不能为无米之炊。
要知道,现在集资,呵呵。老的小的在家。好多是户在人不在。
以前南渠路,让我们吃了好多年灰尘、趟了多少年混水。
4.今年乡镇领导也恼火,脱贫脱了一层皮。
5.重要的是,有的老板也想修,以为是有利润,一旦没拿钱就闹。到处冒泡,气味熏人。
资金本不够,老板又想修,修了又收不到钱,或者没向群众集到资,心中火急,这下就闹,找乡上找县上或“网络问政”。乡上找老百姓收,收不到,向县上要,要不到,二头受气。
6.以前,我们也经历过。公路修好,钱没拿到,几十个工人,还是修路老板另外工地上的工人来乡上闹。我弟弟就在里头带头。
7.不过政府也要认真回复。
别让人以为是你们不作为,
让人理解你们是想作为而补天无力。
8.修路事大,舆情事也不小。善心待之、细心回之、小心应之,动作及时,态度诚恳,
以诚心挽回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