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廉,男,27岁,南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城区中队民警。2014年12月,苟廉同志参加交警工作分配到交警直属三大队城区中队工作至今,不骄不躁,虚心向身边的前辈请教,积极向身边的同志学习,并迅速的适应了基层交警工作。同时,为提升工作质量,他认真钻研《道交法》、《四川省<道交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交警道路执勤执法规范》等法律法规,确保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过程中执法规范、严谨,不发生执法过错。在历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专项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 巡逻途中遇险情 奋力救火获赞誉 2016年2月18日下午16时20分,苟廉带领中队协警李鹏飞在燕京大道开展路面巡逻,当巡逻至嘉陵区花园乡时,发现花园乡附近山路上发生火灾。苟廉迅速下车查看情况,发生火灾的地方是一片荒草,火势借着风力越烧越大。为防止火势顺势蔓延,苟廉与李鹏飞不顾个人安危,迅速展开救火工作。由于力量有限、风速较大,加之山坡缺水、无灭火器,蔓延的火势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眼看着草木化为灰烬。苟廉立即联系花园乡党委政府,并与随后赶来的花园乡党委政府人员,分工协作,经过二十分钟的奋力扑救,终于将全部明火扑灭。但苟廉、李鹏飞没有立即撤离现场,仍然全部坚守岗位,待救火的车辆和干部群众全部撤离现场后才安心地离开现场。此时,他们全身上下已沾满了烟灰,疲惫不堪,想着火势没有进一步蔓延,没有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更大的损失,他们觉得所做的一切“都值了”! 三轮车主暴力抗法 强忍委屈耐心劝说 2016年7月27日,苟廉带领机动组协警在满庭芳路口站点执勤时,查扣了一辆左手残疾的驾驶人驾驶的非法改装三轮车。刚开始,当事人还能冷静地求情,看到对他“照顾”无望后,就开始漫骂,还向苟廉身上吐口水。其他民警制止他时,当事人就对他们又抓又咬,还大声呼叫“警察打人!”,为此引来了一些群众的围观和起哄。为坚决查扣这辆三轮车,苟廉同志强忍委屈,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面对着一些群众对执法工作的不理解,他大声地向围观群众讲述事情的经过,说明当事人身体残疾的现状、驾驶非法改装三轮车的危害性以及三轮车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苟廉苦口婆心的劝说后,当事人终于心服口服地配合了工作, 整治行动也得到了围观群众的支持,围观群众开始指责当事人。 没有很多荣誉的光环,只是默默无闻的辛勤工作,一中队的一头“黄牛”,这是中队上上下下对他的评价。而正是这平凡的足迹,把他和交警事业、确保道路畅通紧紧地连在一起,每个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都是他在阡陌纵横中的人生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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