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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朋诗友] 格非:我不会再回故乡了 这部小说是一个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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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格非:我不会再回故乡了 这部小说是一个告别

晶报:您的《望春风》入选“年度十大好书”,您有什么感言吗?您把《望春风》称为“故乡的诀别之作”,是否以后就不写故乡了呢?

格非:感言,还是通过谈小说来说吧。我回到家乡,发现拆迁虽然已经过了很多年了,但我与家乡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的父母、弟弟都在那里,还有许多要好的朋友。但随着我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慢慢地我发现我和那些朋友来往得越来越少,于是我打算把父母接到北京来,就像鲁迅当年将他的母亲接到北京来一样。那么可能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不会再回到故乡了,也不太可能再去写作关于故乡题材的作品了。所以我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把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想写的这样一部小说完成,当作一个简单的告别。

晶报:我读您的小说《望春风》,其中有一些细节特别令人印象深刻,比如“我走到弄堂口,迎面撞见叔叔披着一件漏着棉花的灰袄,手里拿着一根剥了皮的杨树枝,赶着他那头白花花的大猪郎,正朝我走过来。”您认为在写作小说的时候,应该如何把握细节才能达到您这种艺术效果?

格非:细节写到什么程度比较好?我觉得是越细越好,细的东西能够呈现一种质感。比如说如果你是一个没有到过阿拉伯国家的人,那你不敢直接写吧?只能根据旅游手册来写阿拉伯,写的全是面上的东西:骆驼啊沙漠啊……这些都不是细节。只有在一个地方生活了很长时间,你才可能具备一定的细节感,所以当我写到“叔叔”这个人物的时候,并不是说我要刻意花很多的心思去勾勒这个细节,才使“我的叔叔”以“拿着一根剥了皮的树枝”、“赶着大猪郎”这样很生动的形象出现,而是来自于我日常的积累。这样的“细节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你的日常经验,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当一个好的作家要有三个或四个“跟别人不一样的脑袋”,这不是简单地说你的生活要比别人丰富三四倍,我说“三四个脑袋”的意思是你对周围世界的认知的储存量要比别人大得多。这个“大”是指你要善于观察,作为一个作家要对画面有很强的记忆力,如果没有这种记忆力,那么你就缺乏做一个好作家的潜质,好作家会对各种画面感印象特别特别深。

其次,如果你真的缺乏这种日常经验,那么可以做一些文献上的准备,还可以做一些走访、观察和调查。我们确实很难做到对现代社会里自己想要描述的每一个场景都绝对熟悉,过去乡村社会里所有的东西我都看在眼里,我对中国南方乡村的很多东西都了解得很清楚,没有什么是我陌生的,我要写什么都得心应手。但是你在深圳这种现代都市,却不可能对所有行业都非常了解和熟悉,它们太细密了。很难避免你的作品里会出现一个你不熟悉的行当,这种时候作家就不能偷懒,必须去调查,尽可能在那种环境下生活,并且和你要描写的群体建构一种“熟人”关系。通过观察、调查、亲身感受来抓住这些细节,这样小说才能提供一种语言的质感。

晶报:《望春风》中一些很有生趣的描写:一个小男孩对小女孩说:我把糖吐在你舌头上。小女孩说他是流氓......这种细节是来源于日常生活的观察还是一种想象?

格非:在乡村你会遇到很多这样类似“流氓”的行为,小说中这样的情节未必真实发生了,但类似的流氓行为在乡村是司空见惯的,要虚构这样的一个细节其实没有任何难度。

晶报:作家的写作常常受到外界的影响,比如文学杂志的编辑对作品总有各式各样的要求:真善美、正义感、接地气……

格非:当然不能受杂志编辑左右。作家应该根据自己对文学的理解来创作。如果你写得足够好,那么我相信训练有素的编辑还是能体会到你想表达的东西。你要做的不是讨好编辑,而是要让编辑对你的作品感到“震惊”。让编辑对作品产生“陌生感”,对一个作家来说是好事儿。作品的“陌生感”第一眼会让编辑感到排斥,但编辑看第二眼就会对你产生一种尊重。过分迎合编辑反而可能因为作品带来的“熟悉感”而显得平庸,进而被看轻。坚持文学作品的“陌生化”或许有一定风险,但进行文学创作还是应该坚持自己的理解和风格。如果缺乏坚持自我写作的勇气和自信心,你的文字是不可能活泼、有光彩的。所以你要在写作中培养这样一种习惯:无条件地肯定自己,不要听任何人的话。你一旦决定拿起笔来写作,你就是上帝,要确信自己的作品绝对有价值。有了这种自信心之后,你内心澎湃的情感会将你的想象力、创造力全都激发起来,甚至连你的身体也会进入一种很好的状态。

晶报:很多人通过求学从乡村来到大都市,从小就离开乡村,乡村成为了一种模糊的概念。虽然他们急于逃离乡村的贫困和愚昧,努力伪装成城市人,但乡村的烙印还是时常不自觉地显现出来。50后、60后这些老一辈作家已经把乡村文学推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再写已经很难超越。那么现在的作家应该更多地尝试什么题材呢?

格非:乡村已经走上了城市化的路程,将来乡村的面貌我们也大致可以想象,可能会像美国和日本那样,乡村的人口越来越少,出现大规模的农业自动化……乡村的户口会变得很珍贵,现在某些地方已经如此了,乡村里的农村户口反而变得非常值钱。在我的家乡,现在能有一个农村户口,而且能有地可种的话,是非常了不得的。在我的家乡江苏的拆迁地,如果要获得一个合法的种田资格,需要大量的资金,还必须中标。在这种背景之下,你们就无须再纠结在乡村这个题材上了,我和你们不一样,我有一大段完整的乡村生活,而且那个时代的乡村生活脉络是非常清晰的,所以写作乡村题材的作品对我而言相对轻松。

你们也无需再“假装”是城里人,你们已经是了,从乡村来到城市的人不比任何人差。我当年读大学的时候,班上一起考上华东师大的同学至少有一半来自乡村,团支部书记、班长和其他很优秀的同学也都来自乡村。乡村人比较认死理,情感比较浓烈,适应现代都市快节奏的生活或许有一些障碍,但同时他们也有城里人不具备的优势:他们更加积极进取、吃苦耐劳。带有乡村背景和没有乡村背景的人来描述同一座城市,结果是完全不同的。因为你知道乡村是什么样子,你就更加知道城市是什么样子,一个始终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身陷在城市的包围之中,反而看不清楚城市本身。从乡村来的人是从“外部”进入的,对文学来说,“外部进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视角,在对比中你比别人多了一些东西。

晶报:您接下来在小说创作方面,会不会考虑城市题材的作品?

格非:我主要从两个方面来思考有关新题材写作的问题。首先,在经验层次方面,我已经在北京生活了十几年,那么我就会根据我的日常经验来描述小说中的城市生活。第二个是修辞方面,我需要寻找符合城市生活的形式、文体和方法来对它进行描绘。

晶报:您曾说过“现代人的日常生活非常单调”,具体是指什么呢?

格非:我觉得过去不管哪个时代,穷人富人都有自己的日常生活,我们那么多的风俗民俗发展出来,并不都是富人发明的,每个时代都有其极其丰富的生活。但是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变得非常简单,基本上就是玩微信,所有以前的东西都被抽离了。日常生活本身被现代的通讯、现代的传媒还有现代的欲望破坏得支离破碎。在这个过程里,我们需要重新来建立“日常生活”:找到自己的生活节奏,寻找自己真正喜欢的领域,寻找一个自己想要全身心投入的世界,而不是忙于积累金钱,买房子……一味地为未来做考虑,却缺少有意义的生活。

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和《望春风》中描写的完全不同。如果要描述现代的北京、现代的深圳,采取《望春风》那样的结构肯定不行,因为当下这样的生活不再提供像《望春风》那样比较具有完整性的故事和人物。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碎片化的,或者说细碎的、繁复的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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