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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千禧公寓全体业主给相关业部门的一封信(通江城管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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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县委书记及县各大部门领导:
        你好,我是诺江镇千禧公寓的业主(共121户),现向你反映一问题。
        千禧公寓下面的管道大部分老化,大部分甚至坏损,急需更换,下面三个化粪池,均无法使用,楼上居民排泄物四处流散,臭气熏天!上千人的生活污水四溢流淌到河里……,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生活和污染小区老百姓的生活及城市环境!急需维修。但急需更换和维修的材料必须经旁边小路方能送达,但此小路建于2004年,原为低标水泥构筑梯道,由于年久失修,现已烂裂到处筋骨裸露,甚至部分阶梯已经断损,行人在上行走极不安全,更不要说清除粪便垃圾和运送维修材料了。所以我们业主自筹资金去维修建去滨河路的便道,以便小型货车清理化粪池和维修管道污物外运。
        在未动工之前我们找了相关水务局、房管住建局、规划局、执法局、环保局、诺江镇政府及城东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并递交了意见报告,他们一致都很赞成,自筹资金修路、清理化粪池和更换维修排污管道无需办理手续。于是我们9月28日开始动工,2天后执法局要求停工,并封闭了我们的施工现场。后来我们又找了执法局,在其默许下,10月29日第二次动工修建,可在11月11日执法局再次出面停止修建。随后我们又找到县政法委马良省书记、李玉甫书记,在他们的吩咐下,相关职能部门都必须亲临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处理:
        县水务局的同志讲此路的修建不影响泄洪;
        县规划局的同志讲道路在我们业主的阳台下不需要办理手续。
        县环保局的同志讲化粪池的粪便流入河中必须清理和整改清运处理;
        而县建设局意见比较含糊不清;
        唯有县执法局的意见是没有正式批文,就不允许施工……
        此便道的修复既不影响泄洪,又不影响规划,更不占用滨河路,更不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为何执法局一会儿默许同意,一会儿叫停?到现在我们业主已用去自筹资金15万多元,且道路并未修通,更不要说维修化粪池等。如果不准修建,我们的经济损失咋办?施工现场的安全如何处理?楼下粪便四处流散,臭气熏天,环境卫生又咋办?该区域所住几百人饱受恶劣环境逼迫无奈之举~~才大家自费出资改善……
        恳请通江县县委书记及政府各大部门相关领导在百忙之中,亲临现场解决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实际具体困难问题为盼!

                                               千禧公寓业主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


              注:附实地实际图片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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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于12月21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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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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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1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坡寒宿”网友:
      你好!你在《群众呼声网络问政》反映的“千禧公寓业主为维修化粪池,自筹资金改建千禧公寓到滨河路道路,被县执法局停工。”一事,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通江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川府函〔2012266号)和《通江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规定,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你们改建千禧公寓到滨河路道路未获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许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应责令停止建设。
      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通江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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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0 2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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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0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生问题,各部门应大力支持,执法局有什么理由停工呢?执法局是打击合法保护非法的人渣吗?那么多的非法建设不去管,建议纪检好好查查执法局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0 21:27
城市创卫,执法局有什么理由叫停。孙书记好好整顿一下执法局这个毒瘤。

发表于 2016-12-20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局真需要人性化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0 22:01
孙书记开会精神,执法局的大小领导好好领会一下,什么叫城市创卫,为民办实事,解决民生问题为重,不光想自己利益,占位不办事,查查执法局局长的背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0 22:06
民生问题都是大事,县委领导应重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0 22:28
哪有这样的事,老百姓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有些部门不但不帮助还阻拦,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0 23:07
希望各位领导要为民做主,为民办实事,老百姓自筹资金打造卫生城市不但得不到各部门的支持,反而还阻止,执法局的该管的不管,就只有欺压百姓,欺压弱势群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07:43
执法局在通江老百姓心中的形象确实不太好样,多为老百姓办点好事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07:57
自筹资金是好事,执法局为什么叫停,望执法局改变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09:03
真相真是这样吗?既然楼主说水务局,规划局都有批文同意你修,那就把批文一起传上来吧!弱弱的提醒你一句规划,住建局早就合并了,难道同一个事情一个单位会给你两个答复?相关单位应该把事情真相公布,别让这种想用炒作来让不合法的事情合法化的人不能得逞,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11:03
请问发贴的楼主,我是千禧公寓业主,你们在我们楼下想建停车场,占用我们的私有财产,并且占用滨河大道,我们坚决不同意,如若相关部门批了,你们就是历史罪人!

发表于 2016-12-21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能为老百姓办事的政府有好多?哎,都是整钱,跑官,这些事看的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13:16
是不是没给执法局的人送情才停的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14:55
执法局在千禧公寓维修化粪池,修便道问题上朝令昔改,还口口声声执法,真是人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14:58
千禧公寓个别业主吃里爬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15:14
楼主,确实规划局给我们的回复是修便道和化粪池,而给执法局的函是只维修化粪池,不是矛盾吗?可笑,真可笑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1 16:42
按孙书记讲话精神,加快通江建设和发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解决行路难,停车难着力改善通江约实际情况,给老百姓的生活工作带来一点方便,却千禧公寓业主自筹自建自用,多次找相关部门领导都未为人民办实事的工作能力,恳请书记给予关注!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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