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祖林已2015年给田晓波打工,直到当年底,田晓波共拖欠工资二万元,多次问他要,他都也没有钱为由,就是不想给,后来田晓波还说叫我去找政府,不要找他
本人也2016年2月7日到通江人民法院起诉田晓波,后经邓余君法官调解,田晓波也承诺2016年5月份把当时上班的厂里面机器设备变卖,就把我工资结清,可是田晓波变卖机器后就电话都不接哦!后来我申请强制执行,可是田晓波也把财产转移,造成无力支付工资的假象,法院执行不了,直到2017年1月,田晓波又承诺年前把我工资结清,还自己承认当时转移的挖掘机虽然名义上转给当时厂里面的股东,周文军和苟浩文,但是事实是,挖掘机,田晓波有三分之一的股份,,
直到2017年一月底过年,田晓波又也没有收到工钱为由,没有给我所欠工资,可是按照现在行情价,田晓波他们的 徐工265c 挖掘机包月3万元左右,田晓波每个月可分到一万元,从我起诉至今也有一年多,田晓波年收入大概也有十万,田晓波为了逃避法院执行,并没有用他本人银行卡存取款,而是用他老婆杨丽的,而他所住通江城南路663号和665号,和负一楼是田晓波本人的房产,可用于出租和拍卖
在此跪求法院还我公道,因为田晓波恶意转移财产,隐瞒收入,迟迟没有给付我的工资,我也到了借钱做生活费的地步,有病也没有上医院就医,我一个云南人在四川生活也挺不容易,另,请求追究田晓波转移财产,恶意拖欠工资,拒不支付罪,在次给各位下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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