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及办理流程
只要符合异地就医相关规定的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参合人员完成了相关的手续后在四川省内跨市(州)就近可享受持卡结算的便利。参保人员依据异地就医“参保地待遇”原则,在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予以报销。
哪类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1)、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
(2)、因疾病治疗需要转到参保市(州)以外就医的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需就地抢救的参保人员
退休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怎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经审核同意可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作为参保地经办机构判断是否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
未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急诊抢救住院的怎样办理登记备案
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市(州)因急诊抢救入院和外伤入院的,可在办理出院结算前,以电话、传真、医院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交就医医疗机构名称、入院诊断、门诊抢救病历等资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并登记备案信息后,可即时结算医疗费用。
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1)、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原则上不能回参保地就医结算。如遇急诊抢救住院的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处理;如回参保地长期居住,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2)、办理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又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需要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撤销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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