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上午,四川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首次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专题会议。深化述责述廉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一项重要举措。 要充分认识述廉述责在强化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开展述责述廉,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抽样检查和集中检阅,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手段,是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有效方法。通过集中述廉述责,加强对“一把手”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引导帮助领导干部认真查找和解决单位、个人在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领导干部由“好同志”蜕变为“阶下囚”。 要以端正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领导干部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养成在监督之下工作的习惯,敢于透明化,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把责任扛起来,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用问“责”来倒逼责任的落实。 要进一步巩固扩大述责述廉的成果。述责述廉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所有广大党员干部都应该躬行。认真总结述责述廉的相关经验,层层落实推广到基层党员干部,建立合理、完善的“述责述廉”“问责问廉”“评责评廉”机制,做到真评真用,将述廉述责评议结果和有关问题处理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抓好意见的反馈整改工作。每一位接受述责述廉的党员干部都要诚恳对待反馈的问题和提议,真人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成果公开透明,真正做到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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