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小的县级公安局法医,居然否定商水县创伤医院、周口市中心医院两家医院对刘改清老伴张够的伤情诊断意见。把张够伤情“T12椎体压缩性骨折”变成“T12椎体陈旧性压缩性骨折”。这就引起刘改清夫妇的强烈不满。于是,刘改清夫妇不停地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 商水县公安局被迫于2016年6月28日,对张够的伤情做二次鉴定。
图: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
据二次鉴定《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上图)解释,商水县公安局法医求教了河南省人民医院医学专家。省人民医院会诊意见为:“张够胸“T12椎体压缩性骨折,为陈旧性损伤基础上又出现新鲜骨折” 河南省人民医院的这个会诊意见包含三层含义: (1)、维护了商水县法医的“面子”,因为商水县法医说张够的伤情是“T12椎体陈旧性压缩性骨折”。这是“好好先生”的做派。 (2)、承认张够的伤情是“新鲜骨折”,即维护了河南省人民医院的权威性,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3)、主持正义,为受害人张够说了公道话。 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确认张够伤情是“新鲜骨折”的情况下,商水县公安局法医将原来认定张够“损伤程度尚构不成轻微伤”,改为张够“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然而,商水县公安局的这份《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仍然存在严重问题。(未完待续)
此致 周口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3日星期一 中国律师中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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