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509|评论: 1

[原创] 河南商水县刘改清冤案四:法医鉴定出幺蛾子(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4-4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小小的县级公安局法医,居然否定商水县创伤医院、周口市中心医院两家医院对刘改清老伴张够的伤情诊断意见。把张够伤情T12椎体压缩性骨折变成T12椎体陈旧性压缩性骨折。这就引起刘改清夫妇的强烈不满。于是,刘改清夫妇不停地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
    商水县公安局被迫于2016年6月28日,对张够的伤情做二次鉴定。




203243xn35lc4d3717y4dd.jpg
203244pyxovaxhyzq6zwqh.jpg
203244pej4j4e344hj2ruq.jpg

图: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

    据二次鉴定《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上图)解释,商水县公安局法医求教了河南省人民医院医学专家。省人民医院会诊意见为:“张够胸T12椎体压缩性骨折,为陈旧性损伤基础上又出现新鲜骨折
    河南省人民医院的这个会诊意见包含三层含义:
   (1)、维护了商水县法医的“面子”,因为商水县法医说张够的伤情是T12椎体陈旧性压缩性骨折”。这是“好好先生”的做派。
   (2)、承认张够的伤情是新鲜骨折,即维护了河南省人民医院的权威性,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3)、主持正义,为受害人张够说了公道话。
   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确认张够伤情是新鲜骨折的情况下,商水县公安局法医将原来认定张够“损伤程度尚构不成轻微伤,改为张够“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然而,商水县公安局的这份《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仍然存在严重问题。(未完待续)

    此致
周口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3日星期一
中国律师中介网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7-4-5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