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劳务办获悉,今年我近日,记者从市劳务办获悉,今年我市将集中评选表扬全市优秀农民工20人、返乡创业明星20人、返乡创业示范企业20个、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10个,对获奖者、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奖牌、奖金,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和支持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的良好氛围。
此次评选活动共分三个阶段,5月至6月为推荐阶段,7月至8月为评审阶段,8月至9月为表扬阶段。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在我市所在区县(园区)人社(劳务)部门报名参与评选: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户籍仍在农村、在我市辖区内进城务工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年以上、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个人,可申报遂宁市优秀农民工;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回遂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稳定经营2年以上、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个人,可申报遂宁市返乡创业明星;由返乡农民工创办、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30人以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业绩显著的企业,可申报遂宁市返乡创业示范企业;在服务农民工、维护农民工权益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可申报遂宁市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据统计,2016年我市回引3123名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创办企业1041个,实现产值13.99亿元,带动就业1.83万人,建设返乡创业园区8个,入驻企业500余家。20人、返乡创业明星20人、返乡创业示范企业20个、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10个,对获奖者、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奖牌、奖金,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和支持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的良好氛围。
此次评选活动共分三个阶段,5月至6月为推荐阶段,7月至8月为评审阶段,8月至9月为表扬阶段。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在我市所在区县(园区)人社(劳务)部门报名参与评选: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户籍仍在农村、在我市辖区内进城务工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年以上、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个人,可申报遂宁市优秀农民工;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回遂创办的企业或项目稳定经营2年以上、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个人,可申报遂宁市返乡创业明星;由返乡农民工创办、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吸纳就业30人以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业绩显著的企业,可申报遂宁市返乡创业示范企业;在服务农民工、维护农民工权益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可申报遂宁市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
据统计,2016年我市回引3123名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创办企业1041个,实现产值13.99亿元,带动就业1.83万人,建设返乡创业园区8个,入驻企业5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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