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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 成都交警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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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7-6-25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全市市民的一封信
全市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成都治堵十条”,对“科学治堵”进行了重大部署,让城市更和谐更宜居,让市民有更多获得感,更强的幸福感。我们将开展多项治理活动,“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行动”便是其中之一。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交管部门责无旁贷,文明守法参与交通,却事关每一位市民朋友,我们需要你们的参与,需要从你们身上散发的文明出行正能量。

      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安全线,更是一条礼貌线、文明线。斑马线前机动车与行人抢道,既是交通陋习,也是违法行为,《道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亲爱的全市交通参与人朋友们,今天的您也许是驾驶人,明天的您也许是行路人,而路上的行人也许就是您的亲人和朋友,换位思考一下,您愿意他们在斑马线时心惊肉跳,安全没有保障吗?

      礼让斑马线,让出的不仅是安全,更是一种关爱和温暖。让我们相互理解和支持,把每一次道路上的相遇都变成温馨的礼遇。更让每一位市民,每一位到成都的游客,都感受到成都驾驶人的那份守法意识,那份文明与礼让。

      亲爱的驾驶人朋友,希望您在行车时做到:行经斑马线时减速行驶,主动避让行人;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如果路上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遇有行人横过马路时,主动避让。

      亲爱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朋友,希望您在走路、骑车时做到:在过街时,请从斑马线、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通过;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或人行横道时,请自觉遵守红绿灯的放行规定;在走路、过街时,请注意观察,谨慎通过,不要玩手机,不要有其他妨碍安全通行的行为,确保自身的出行安全。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让出安全、让出秩序、让出效率、让出和谐,让礼让成为一种凝聚广泛共识的成都习惯和成都文明,为我市加快建成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营造更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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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5 21:55
赞...开始看到有些媒体的新闻,觉得这不是行人可以闯红灯,那没让得及也要遭!
看到这个算是有底了。车让行人,行人也要看路看灯。着重是没灯的路口,或者没有电子眼前面行人道绿灯的时候,之前确实有时候是能过就过了。但是我还算开得慢的,晚上有些司机就是飞的了,别说人,十字路口,车他都敢直接插个头过去抢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5 22:00
作为个老城区腿脚不便的老头,为这个政策点赞。
我们小区因为比较老,街道ze,有些路口确实没有红路灯。过路的时候常常惊出冷汗,也谢谢那些为我们这些老头老太太减速让行的师傅们。
我也会给我儿子说,开车的时候要注意,记到自己老汉过马路也可能遇到蛮横的司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5 22:17
每次回眉山才恼火....强烈建议眉山也学成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5 22:58
交通是相互的,不是单方面就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对车要严,对不守交规的行人,也应出台相应的规定,这样才会真安全,希望所有参与者平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0:23
驾驶员、行人,身份随时可能互换,所以都要站在对方角度为彼此考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0:23
行人不要以为可以肆意妄为,交规道法面前大家平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0:25
有处罚,有倡导,成都交警这次的人性化执法,我给你们99分!还有一分怕你们骄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0:26
这次动真格了,大家都要注意点,车让人,人让车,路就宽了。
发表于 2017-6-26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道交法》早就有规定汽车在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只是之前这条规定都被世人遗忘了。其他一线城市这方面都做的比我们成都好,我们成都既然是西部大都市还是该拿出我们应该有的素质和榜样。

发表于 2017-6-26 1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0:47
其实人人守规矩 有素质 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1:24
机动车都是,50元3分,为啥行人没处罚,行人也因该有处罚,行人闯红灯,抢黄灯,直接发200元,最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1:45
首先,我自己也是作为一名驾驶员对这条交规的施行表示非常赞同。但是响应的对行人来说横穿马路时候后,他应该考虑过会出现的任何后果。既然他能考虑后果,那么就应该能承担后果所带来的一切东西,并不应该成为交通事故中的弱势群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0:47
明天的您也许是行路人,而路上的行人也许就是您的亲人和朋友......

发表于 2017-6-26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道法"是个什么法?不一定大家都明白。既然是法律,是公开信,还是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称较好。这样更严谨。个人意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1:19
平时过马路提心吊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1:27
什么时候把电三轮拉客的整治一下吧,尼玛中和这边到处电三轮横冲直撞的到处跑,跑得飞叉叉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1:35
我就呵呵,行人闯红灯怎么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1:38
谁的责任谁负责,才是真正的公平,不要谁弱谁有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6-26 11:40
扯蛋,行人违规处理了几个?处罚力度够么?

发表于 2017-6-26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这项举措,一定要为交警点赞!,不过问一下,行人在斑马线闯红灯,也要停下来等吗?那机动车永远过不了路口。行人闯红灯同样要严格执法才算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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