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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在深圳买房被坑了,310万积蓄索要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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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所谓“老赖”,是指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的俗称。很多“老赖”们虽然债台高筑,却依然过着奢侈的生活。反之,那些追讨工资的农民工、交通肇事案的受害人,以及很多债主们,因拿不到自己钱,生活都难以维持,生生的被老赖们渐渐拖垮。欠钱不还,不讲信用,“老赖”已成为当今社会的毒瘤。此类人不除,国家难以进步,金融难言创新,骗局更难阻挡!今天我们要说的深圳福田区的周煜婷就是一个十足的“老赖”!
一、买房被“赖”,310万至今没有退还
本事件的“老赖”叫周煜婷,家住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5号。2013年5月2日,她将位于深圳市盐田区金沙街泊岸雅苑A3栋4A的148.42平房产卖给张险峰,并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因为当时房产还处于银行贷款抵押状态,所以周煜婷在合同中备注:“买房资源替卖方还银行欠款,还款额作为房款的一部分,卖方在还款前写一份借据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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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
在签合同当天,张险峰付给周煜婷30万元作为定金,又于5月21日,转给周煜婷280万元房款,共计310万元。张险峰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了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但周煜婷却并没有按照承诺在2014年9月前为张险峰办理过户手续。经张险峰再三催促,周煜婷于2015年3月31日写下承诺书,确认已经收到房款310万元,承认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未在约定期限办理过户手续,并承诺在2015年6月完成相应手续,并支付给张险峰从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期间产生的损失12万元(从未支付房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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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定金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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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万房款收条
但张险峰等来的依旧是周煜婷的失信,他无奈只好于2015年9月,向深圳市盐田区法院起诉,将周煜婷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周煜婷必须于2015年12月之前将总房款375万元结清退给张险峰,周煜婷同意并签字。但之后周煜婷再次违约,甚至为了拖延还款,于2016年5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申请,但被法院驳回。
二、纠纷迟迟不能解决,张险峰身心俱疲
2012年,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张险峰从河南孤身一人来到广州,经过一年的拼搏和努力,手中有了一定的存款,他决定买一套房子,在深圳安一个家。经过一系列看房,最终张险峰选中了周煜婷位于深圳市盐田区金沙街泊岸雅苑的房子。张险峰拿出所有积蓄并向朋友借了一百万才将房款凑齐,但他万万没想到钱转给了周煜婷,周煜婷却没有在2014年9月没完成过户,并且一拖再拖,以至于最后张险峰只好把周煜婷告上法庭,到现在也没拿回自己的钱。长期的房产纠纷,使张险峰不得不花很多时间和精力与周煜婷周旋,以及上诉打官司上,使原本就因工作辗转广州、深圳、河南三地的他身心俱疲,再加上他有心脏病,身体每况愈下,刚刚50岁的他不得不靠拐棍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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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煜婷承诺2015年3月31日写的承诺书
三、欠钱不还,“老赖”却依旧风光
卖房不给过户,也不退款,周煜婷的无赖行为严重影响了张险峰的工作和生活,而她的生活却没受到一点影响。别人替她还了账,她却活的逍遥自在,到头来还反咬一口,说张险峰虚假诉讼。在合同及诸多收条等证据面前,周煜婷欠钱不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她却一再拖延,视法律法规以不顾,嫣然是个无赖和社会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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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裁定书
据银行保守统计,中国的“老赖”人数接近500万。“老赖”人数的不断增长,有我们民族的文化传承因素,也离不开物欲横流的现实土壤,让原来老老实实的人也“顺势而为”成了“老赖”,把诚信、守信当作老实人的“愚蠢”之举。这些年来,很多人吃了“老赖”的亏,就像上面实例中的张险峰真是一肚子委屈不知从何说起,即使现在拿到了钱,被拖垮的身体,被搅乱的生活,谁来买单?所以在这里呼吁大家一起抵制“老赖”,同时也希望国家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记录发展和信息征集共享的过程中,通过保护守信之人,让老实人不再“愚蠢”,让“老赖” 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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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一句话很适合形容楼主这个帖子:炼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发表于 2017-7-7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第二次申请会被驳回,真心怀疑某府的办事能力

发表于 2017-7-7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这样卑鄙小人,还是要用法律途径的,可以试试携带资料找律师当面咨询

发表于 2017-7-7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老赖就应该去讨伐他,害人害物

发表于 2017-7-7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还楼主一个公道,花了大半辈子挣来钱就这样没了,想到就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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