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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4A景区领导干部不作为 办事人员跑断腿( 陵管局办公室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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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单位应给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这是每个职工应有的福利,但我县王坪烈士陵园管理局的领导却知法犯法,不按规定给职工购买养老保险等。职工多次找到单位负责人薛某,他都以现在主要领导人没在、他不知道等过段时间再说等各种理由推脱搪塞,他就以他的不知道为借口等不断推脱,无奈之下,只能将问题反应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也多次督促王坪烈士陵园管理局解决该部分职工的问题,但他们依旧各种推脱迟迟没有解决问题,前后时间长达一年之久,致使其中多位职工生育保险都无法正常报销,进一步加重了别人了经济负担。
薛某作为单位主要领导人,坐着一把手的位置,却不解决职工的问题,只知道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 ,伤害的不仅仅是这一群,曾经为了王坪发展付出过青春和汗水员工的心,作为我县的重点旅游景区,他代表的不仅仅是他自己,更是全县的形象,为官不作为,严重损坏了我县党员干部的形象。
迫于他不见、不解决问题、不接电话,我们只能把问题公之于众,请大众帮我们找找薛元勋局长到底在哪里?我们在等待他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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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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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有苦难言
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关于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管理局以前使用临聘人员的问题,有如下两种情况:
一、201610月底辞退了2015年前聘用的编制外人员5人,我局按相关法律补缴了“五险一金”同时交纳了截止辞退之日前的生育保险。我局与上述5 人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若有不明白之事宜,请与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其中,生育保险金我局缴至201610月底。2016111日后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没有再行缴纳生育险,2016111日以后有2人的妻子产子,导致生育险无法报销,情况属实,我局已多次与县医保局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尽最大努力维护上述2人的利益。
二、2012年至2015年间主动离职人员4人,2016年底提出对原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要求,并有个别人员到信访局咨询。我局党组成员、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纪念馆馆长薛元勋(主持陵园管理局工作)提出,因上述4人主动离职时间较长,个别人员离职已长达5年,最短的也超过2年,要求上述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相关情况,并请原领导签字后按相关协商意见或法规解决,但上述几人至今未提供任何信息。请上述人员按要求及时提供信息送至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管理局。
原工作人员在陵园管理局工作期间,为王坪景区的建设和发展均作出了努力与贡献,无论现在大家身在何处仍是我局最亲密的战友,我局一直承诺,相关人员的问题一定依法依规解决。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管理局目前面临机构调整,部分工作还无法正常开展,由此未能及时解决上述人员的相关问题,请大家静心等待,一定会给大家一个公正的结果。
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管理局20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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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涉及到相关人员的利益,请与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管理局联系。
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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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苦难咽网友:
      劳务合同期间的保险以国家政策为准,可咨询劳动执法大队。若我局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自当依法纠正。以前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希望依法依规办理。2015年底前主动离职的同志,去年电话咨询时便告知,请将个人情况理清后请原领导签字证明情况属实,我局一并协调解决,但至今尚无一人提供资料。我局从未回避这一问题,可相互转告。但我局目前的确处于机构调整期间,希望大家理解,历史遗留问题需大家面对,一同依法依规协调解决。
局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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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7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属实,但是员工追寻这个问题却不是1年,某些员工而是3年之久,领导电话不接,接了电话就推辞,或者说是解决,但是事后却抛之脑后。信访办,县委通过交涉让解决这些问题,但是得到的结果却和前面是一样的,很多员工一度想放弃,但是这是员工应该得到的利益,为什么要放弃,事实上就是一个社会问题,员工需要单位补偿他们,但是单位却拿着钱不放,有多余的钱做其他事而不重点解决员工问题。忘省上领导多重视重视,因为县和市级领导是解决不了的。

发表于 2017-7-7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陵管局的领导,难道说只有这几个人吗,其他其他至少还有5人为什么没有提出来呢,是想吃了他们的钱吗,还是谁给你们压迫了才解决呢,其他人没有给你们压迫就压根不当回事吗?

发表于 2017-7-7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能回复了
QQ图片20170707194746.png
发表于 2017-7-7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陵管局的领导能及时回复。希望对你们所回复的内容真实性作出断定。
再次我想就你们所回复的内容作如下几点更改。
一、你们所说以为我们补缴了“五险一金”,其中的五险请问你们为我们缴了哪五险呢,工伤,生育,养老,失业,医疗。请问你为我们缴了哪样。据我了解,除了养老工伤,其他的你根本没为我们补缴,我户口所在地每年已经缴了当年的医疗费用150元,请问你们何从还能重复的缴费?当初签协议的时候拿出来的单据复印件就是已经为我们缴了吗?你们这种以官员身份来欺诈我们平头百姓的行为对吗?
二、还是就你们的五险一金说话,请问你们什么时候又为我们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三、虽说你们16年10月辞退我们,那请问你们为什么要等到16年12月中旬才与我们签定赔偿协议。我们都是11月小孩出生,导致生育险无法报销,这个责任谁来付?
我希望陵管局的领导慎重考虑下我们这个老百姓所处的环境,新官上任三把火不错烧到了我们临聘人员的头上也无话可说,我记得当初贵局领导找某同事谈话意思就是让他先签字,等过渡一段时间继续招他回单位。这就是你们的手段?
本人陈述以上内容真实,对此说的一切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贵局一而再的以拖延的手段来阻挡我们应取得的合法利益我们将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县里不管我们上市我相信总会有人能替我们申冤!!!
发表于 2017-7-7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其他什么事我也就不想再拿出来当群众评判,只希望贵局能给我们一个正确而满意的答复!
发表于 2017-7-7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陵管局的领导能及时回复。希望对你们所回复的内容真实性作出断定。
再次我想就你们所回复的内容作如下几点更改。
一、你们所说以为我们补缴了“五险一金”,其中的五险请问你们为我们缴了哪五险呢,工伤,生育,养老,失业,医疗。请问你为我们缴了哪样。据我了解,除了养老工伤,其他的你根本没为我们补缴,我户口所在地每年已经缴了当年的医疗费用150元,请问你们何从还能重复的缴费?当初签协议的时候拿出来的单据复印件就是已经为我们缴了吗?你们这种以官员身份来欺诈我们平头百姓的行为对吗?
二、还是就你们的五险一金说话,请问你们什么时候又为我们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三、虽说你们16年10月辞退我们,那请问你们为什么要等到16年12月中旬才与我们签定赔偿协议。我们都是11月小孩出生,导致生育险无法报销,这个责任谁来付?
我希望陵管局的领导慎重考虑下我们这个老百姓所处的环境,新官上任三把火不错烧到了我们临聘人员的头上也无话可说,我记得当初贵局领导找某同事谈话意思就是让他先签字,等过渡一段时间继续招他回单位。这就是你们的手段?
本人陈述以上内容真实,对此说的一切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贵局一而再的以拖延的手段来阻挡我们应取得的合法利益我们将以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县里不管我们上市我相信总会有人能替我们申冤!!!

发表于 2017-7-7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搞到网上了,就知道喊与你们联系了,是为什么呢,之前为什么你们不积极联系我们呢,你们都是大爷,我们联系你们我们就是孙子,搞到网上了,你们就是热锅上的蚂蚁。一会联系了你们办公室然后又是拖拖拖,拖下去就是不了了之了。这就是你们的手段。

发表于 2017-7-8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46、47条,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此外,缴纳保险的对象不仅仅限于正式员工。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将承担不缴纳保险的不利后果。

发表于 2017-7-8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1、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员工参保缴纳社保,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2、如果企业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员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为其参保社保或以双倍月工资补偿,如果单位不为员工参保缴纳社保,又不以双倍月工资补偿的,员工可以到企业经营管辖地社保局、劳动局投诉。

发表于 2017-7-8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想问下单位的贵领导,你们的“两学一座”你们的“4讲4有”呢。只是说说而已?

发表于 2017-7-8 0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想问问那个游客中心的匾到底值多少钱? 有没有换的必要?为啥要改成接待中心?广告公司给了多少回扣?

发表于 2017-7-8 01: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想问问那个游客中心的匾到底值多少钱? 有没有换的必要?为啥要改成接待中心?广告公司给了多少回扣?

发表于 2017-7-8 0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7-8 0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山居士 发表于 2017-7-7 21:52
今天是几月几日?陵管局的人说人家均于2017年11月产子无法报销,这不是闹了天大的笑话吗?是你们粗心呢还是 ...

人家改过来啦 看的好仔细

发表于 2017-7-8 08: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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