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那个在南京南站被猥亵的女童么?
还记得那个因为举报而被恐吓的女作家不?
原以为,因为媒体的报道,网友的指责,公安的介入,女孩收到的伤害虽然无法弥合,至少......可以最大限度上避免更多的伤害。
但是......谁曾想,事后接走小女孩的“养父”,被网友深扒出......可能本身就是个有恋童癖的色情狂!!!
“作家陈岚”,公布网友搜出的证据公开举报的内容-----------------------------
根据法制晚报报道,南京南站小女孩被猥亵案中受侵害女童被其“养父”接回家。“两人有说有笑”,邻居说“女孩平时洗过澡也是光屁股在家跑来跑去”,段某称只是“性教育”不及时。然而,网友迅速从网络扒出疑似段某的二个Q号,在空间里发现大量色情视频!和幼女裸照!姿势十分不雅。
网友不确定Q里照片是否段本人,但我见过他的照片,可以确定这个照片是他。
里面的视频和图片最早为2012年上传。照片中女孩年龄也吻合。
很难排除QQ号就是段某国本人在使用的事实。
现在,向平安滑县、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我公开正式举报:
1、身为养父,拍摄这样大量的幼女性器官暴露照片,是否涉嫌涉黄及猥亵、性侵儿童?
2、持有色情视频在qq空间,是否涉嫌传播色情制品?
3、这样的养育对养女是否构成儿童虐待?
4、最后一点也是公众都在追问的一个问题:女孩来历?非法收养是怎么实现的?!
根据《关于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若干问题的司法意见》,应由民政紧急介入隔离安置女童,公安机关在儿童心理专家及民政临时监护人陪同下进行女童是否被侵害的调查。为什么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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