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公开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这篇经“丁香医生”发布的文章,阅读量10万+,火速将“神药”莎普爱思推上舆论风口。今日,多家媒体纷纷发声,怒斥莎普爱思三宗罪:虚假宣传,延误治疗,狂赚9成暴利。
>>中国青年报:虚假宣传严重
莎普爱思在广告中称:“药物直达病灶会有点痛”“预防治疗白内障,认准莎普爱思”。对此,有专家明确指出,想要靠药物逆转白内障症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目前治疗白内障的唯一有效手段就是手术。中国青年报质疑:该虚假广告为何能堂而皇之地登上电视荧屏?
>>澎湃新闻:广告延误治疗
以中国女排教练郎平参与的30秒视频广告为例,字幕上,能看到“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的字样,其中“早期老年性”的字号明显缩小。澎湃新闻采访的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认为,这就是故意偷换概念、混淆逻辑、恶意误导,长期使用可能延误治疗、加重病情。
>>新京报:过度营销狂赚9成暴利
莎普爱思公告数据显示,滴眼液成为莎普爱思最赚钱的产品。在2014年、2015年、2016年产生的收入分别为5亿元、6.6亿元、7.54亿元,毛利率分别为94.68%、95.29%、94.6%。新京报提到,莎普爱思2014年至2017年1-9月对应的广告费用分别为2.1亿、2.4亿、2.6亿、2.2亿,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的26%以上,2017甚至达到31.87%。而同行业历年来广告费用占比均未超过20%。
>>权威结论在哪儿?主管部门应尽快发声
媒体指出,眼科医生的共识,没能阻止莎普爱思走向大众。主管部门、大众、代言的明星都承担着各自的责任,但最重要的一环则需要由主管部门来承担。除了莎普爱思,市场上还有很多“神药”,主管部门有责任对这些“神药”用现在的新标准重新评估。
走访发现,莎普爱思在药店依然有售。主管部门是不是应该出来走两步?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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