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至6日,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在成都召开,全会指出,要坚持重心下移,压实市、县、乡党委和纪委“两个责任”,对失职失责的“双问责”。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大调研、大起底、大公开、大围歼。 “微腐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群众对此有着切肤之痛。因为不管各级反腐败成效如何突出,不把直接侵害自身利益的村贪社腐毒瘤割除,群众永远只能拍手叫好,但却体会不到廉洁制度的好处,仍然处于对基层腐败私下热议而公开不敢言、不能言,上级调研民意“被”强奸,真正的声音被“选择”的“群众”取代。基层家族关、利益观始终存在土壤,群众永远被边缘化。 全面深入贯彻省纪委全会精神,将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作为反腐败八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初心意识不断强化。作为涉农基层纪检,责无旁贷、义无反顾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基础。 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抗击干部腐败的良药,尤其对转变干部作风、提升群众满意度药效显著、立竿见影。基层党组织必须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动辄则咎、固本培元,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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