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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交警五小时抓回东站致死人司机,司机伪造现场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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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早上六点十分,在西充客运东站八十二岁的刘姓大爷倒在公路上,围观群众及时联系交警到了现场,结果发现肇事车辆不知去向。通过对现场目击群众了解得知是一辆面包车,于是对出入西充各路口方向的面包车进行监控,最后发现己逃往南充方向。 175743npozajmz2oap8pn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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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28 16: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日早上六时十分,高坪区南江乡驾驶员张某,驾驶川RQW8XX五菱面包车行至西充客运东站对面,将公路上行走的刘姓老人撞倒(后确认死亡),驾驶员未对伤者急救,而是加速逃逸。后在高坪区伪造撞行道树现场。当十时四十分左右西充交警在南充抓获张某时,刚好五小时左右时间,张某无视国法和驾驶员基本道德,理应受法律严惩,西充交警在对现场死者的处理人性得当,一件闪光背心代表对死者的尊重。


发表于 2018-2-28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撞死人逃逸,吊销驾照终身不许再获取驾照,并且还要赔偿和坐牢。
发表于 2018-2-28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惩,肇事逃逸。车祸遇难老人是我一朋友的父亲。愿老人家一路走好!

发表于 2018-2-28 16: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2-28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8-2-28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破案,给死者家属有一个交待,给市民有一个解惑的教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人性化执法,警民团结一心扫除违法乱纪。

发表于 2018-2-28 17: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有谁撞了人心不慌,头不懵的,谁心里不害怕,谁也不想撞人。试问你们撞了人你们不会这样做,心里不怕,如果是这样那你们就是圣人了。

发表于 2018-2-28 17: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2-28 17: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将心比心。认为是故意的吗?谁想发生这件事情呢。谁都不愿发生。希望宽大处理

发表于 2018-2-28 17: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那个年代读书少,对法律不懂,也不知道,请求警民宽大处理。

发表于 2018-2-28 19: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肇事司机我也认识,平时人多老实的,家里也贫穷,还有两个娃娃读书,当时肯定也是吓到了,不然他证件保险都是齐的,何必傻到跑嘛,这个事情的确他千错万错,但看在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的,希望死者家属和有关部门宽大处理,不要让两个娃娃失学。

发表于 2018-2-28 19: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2-28 22: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出车祸的时候人都蒙了,估计自己都晓不得咋个弄了,确实不该,确实有错,愿大爷一路走好,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还要生活,上有老下有小,不要让一场意外,真正的毁了两家人的生活。

发表于 2018-2-28 22: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芥摜旇 发表于 2018-2-28 17:15
做人将心比心。认为是故意的吗?谁想发生这件事情呢。谁都不愿发生。希望宽大处理

希望你家遇到这样的惨剧时你还能说出这样的话。还将心比心,逃逸不是故意的吗?伪造车祸现场不是故意的吗?

发表于 2018-2-28 22: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芥摜旇 发表于 2018-2-28 17:34
他们那个年代读书少,对法律不懂,也不知道,请求警民宽大处理。

读书少什么时候也成了脱罪的理由?法盲就不应该承担应有的后果?知道肇事逃逸什么罪吗?知道伪造案发现场什么罪吗?还好意思请求宽大处理

发表于 2018-2-28 22: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辨嫓 发表于 2018-2-28 19:10
这个人肇事司机我也认识,平时人多老实的,家里也贫穷,还有两个娃娃读书,当时肯定也是吓到了,不然他证件 ...

你也是个sb,你知道家属什么心情吗?

发表于 2018-2-28 22: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芥摜旇 发表于 2018-2-28 17:15
做人将心比心。认为是故意的吗?谁想发生这件事情呢。谁都不愿发生。希望宽大处理

心慌就可以逃逸?可以伪造现场蒙混过关?

发表于 2018-2-28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遇到事,无论正面的、负面的,西坛里大批临时注册的水军就冒出来了,不兴讲理的。

发表于 2018-3-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制造假相逃避处罚 西充交警五小时破案

        2018年2月28日6时16分许,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值班民警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西充县客运东站附近,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已逃逸。办案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
        在事故现场,经急救医生现场确认,伤者刘某(男,83岁,西充县古楼镇人)已死亡。现场遗留有肇事车的挡风玻璃、车灯等碎片。肇事车辆已逃逸。据目击群众反映,肇事车辆为一辆灰白色面包车。
        办案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通过科技手段迅速锁定了川RQW8**小型普通客车为肇事车辆。11时许,办案民警在南充市高坪区将川RQW8**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张某某(男,  43岁,持C1驾驶证,南充市高坪区南江乡人)抓获,距离案发仅仅五个小时。
        但川RQW8**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张某某声称没有肇事逃逸,其车辆挡风玻璃、车灯等破损,是在高坪区撞上行道树所致。
        经调查,2月28日6时12分左右,张某某驾驶川RQW8**小型普通客车从莲池至南充,行至国道212线1047Km+800m处时,撞倒行人刘某后,驾车逃逸。在逃逸至南充市高坪区后,发现面包车前方挡风玻璃和车灯部位严重受损、自己头部受伤难以自圆其说,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故意将车撞向兴安路路旁行道树,并电话通知其表弟张某到“事故现场”电话报警,由围观群众联系过往车辆将其送往高坪区第五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制造车辆受损、头部受伤是撞上行道树所致的假相。
        办案民警对事故现场遗留物与肇事车进行了比对,发现遗留物与肇事车一致,在肇事车破损的挡风玻璃上还残留有受害人血迹,并有大量监控视频可以证实。在铁的事实面前,张某某终于低下了头,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8日,经县公安局批准,对张某某行政拘留15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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