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治旭: 您好!3月8日,您在麻辣社区通江论坛发贴“冤!!!!!!!!泥溪镇罐子坪村村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政策落不到实...”,反映的相关问题我镇已收悉,镇党委高度重视,庚即组织镇、村干部成立调查核实工作组,对反映问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村长马治平让其亲哥哥与离婚多年嫂子享受易地搬迁政策,骗取国家十万余元的问题。 经核实:马治平亲哥哥马治成,家庭成员4人,分别是户主马治成,现年52岁;配偶杨明英,现年50岁;长女25岁,长子22岁,家庭劳动力3人。马治成因患甲亢病,其住房为川斗木结构房屋1间半,因其年久柱头腐烂,导致无房居住,现寄居其弟马治平家(该村村主任)。 2015年精准识别“回头看”时(当时马治平不是该村村主任),经本人申请,社员会评议,村社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马治成4人被纳入精准贫困户,同时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户。按照“五个一批”属性,落实帮扶措施:产业发展就业4人,易地扶贫搬迁4人,医疗救助扶持1人。2017年9月,马治成采用场镇购房方式进行安置。 据马治成本人陈述未与配偶杨明英离婚,通过调查组查证无直接证据显示2人已离婚。 2.关于您反映马治平亲表兄弟有车有房也被评为精准贫困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问题。 经调查了解,信访反映的马治平亲表兄弟为该村村民黄珍海,该户家庭人口4人,分别是黄珍海,现年39岁;配偶杨芳,现年34岁,长子12岁,长女5岁,家庭劳动力2人。黄珍海长年在外务工,其配偶杨芳在诺江镇租房供子女读书,并照顾生病长子黄朋成(2015年华西医院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2015年精准识别“回头看”时,经本人申请,社员会评议,村社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黄珍海4人被纳入精准贫困户;同时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按照“五个一批”属性,落实帮扶措施:产业就业发展 2人,移民搬迁安置4人,低保政策兜底 1人,医疗救助扶持1人。2017年9月,黄珍海采取场镇购房方式进行安置。 黄珍海在罐子坪村有川斗木结构房屋3间,属于危房,由于其子就医,无力维修。反映的新修房子情况,系2008年村发展养殖业,在塔子坪(小地名)规划黄珍所、杨波等几户人修建养猪场,后养殖失败,将其圈舍改为住房(黄珍海由于投入资金少,未分得圈舍改房)。名下拥有交通工具为四年前购置的二手两轮摩托车1辆,目前该车已属于报废车辆。现使用的长安车(川YU9558),系其小舅子杨勇(户籍地火炬镇元桦山村7社)所有,因其外出务工未开走,黄珍海借用。 3.关于您反映您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情况。 您家庭人口4人(分别为户主您本人,现年46岁;配偶杨旭英,现年44岁;长子20岁,次子14岁),家庭劳动力3人,您夫妻2人及长子长年在外务工,次子现在泥溪川航小学就读(住校,周末寄宿亲戚家)。其住房结构为川斗木房屋3间(一个转角,一个小耳间)。 2014年精准贫困户建档立卡时,经村社推荐,村社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您家4人被纳入精准贫困户,未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按照“五个一批”属性,落实帮扶措施:产业就业发展3人。 2018年3月,您到镇政府上访要求享受易地搬迁项目,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接访,并现场表示:组织调查组对您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按照扶贫相关政策落实。调查组先后5次找到您夫妇2人现场做解释、协调工作,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鉴于您一家人长年在外务工,且位于罐子坪村3社房屋属于唯一住房,镇政府拟将其房屋纳入2018年危改项目予以改造,或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解决途径由您自行选择),解决您住房安全保障问题。 特此回复 泥溪镇党政办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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