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423|评论: 2

[群众呼声] 《向市领导实名反映市房管局和市、区法院在商品房买卖一案中的问题》[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3-14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政法委单书记你好
来信向你反映南充市房管局行政不作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庆法院枉法裁判,事实与理由如下。
2016年3月我家买商品房因开发商误导引起纠纷,后向顺庆工商局消委会投诉,顺庆工商局受理后经查证核实,根据国发办62号文件和南府发137号文件规定,于5月27日将此案移交于南充房管局协调处理,6月13日南充市委督办科行文责成南充市房管局督办此案。案子移交后房管局既没有对此案进行协调处理也没有将此案退回。政府明文规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引起的纠纷,南充市房管局有进行调解、处理的义务,房管局没有对顺庆区消委会移交的案子进行调处,就是没有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其行为不但构成行政不作为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7年4月笔者向顺庆法院提起诉讼、但顺庆法院判决被告不应履行法定职责。后原告又上诉到中院二审,二审的结果是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诉讼。
单书记、我真没有想到被告作为执法机构,代表政府监督、监管房地产交易市场,确无法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诚实、公平的交易市场,引起了纠纷又不履行法定义务,起诉到法院竟然于法院媾和,让法院免除自己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单书记、我们该怎么办?想来想去只好到北京去上访,北上寻求真理。因被告的不作为2016年我两次到北京天安门静坐抗议市委、政府不作为,害得南部县政府花了50000多元维稳费,这一次我把户口迁到顺庆来,让顺庆区政府花维稳费。单书记我不想这样做,但被告太过分,如果此案只是我一人之事我会容忍,但这是无数消费者的事,所以我无法容忍,如果被告是民事行为我会容忍,但被告代表的是政府是政府行为,所以我无法容忍。尊敬的领导请给我指条路
         霍小琴
霍小琴 0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尊敬的单书记、在网上发此文也是出于无奈,因为我1月29日将材料给你们、你们于2月1日就将材料转给了南充中院和南充市房管局,但他们至今没有给回销、既然如此我也只好发到网上让大家评论、问一下南充中院枉法裁判其行为是法官对自由裁量的认识问题,还是权贵利益勾结的问题?问一下南充市房管局    应不应该给我们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公平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应不应该履行政府137号规定的法定职责?单书记我的要求不过分吗?宋书记南充市房管局应不应该履行法定职责?南充中院于南充市房管局勾结该枉法裁判有损法律公正,损害消费者利益该不该受到批评、政府该不该管?




==============

编辑备注:市委政法委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14日回复,内容见2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8-3-1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霍小琴同志: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于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做法表示欢迎,也希望你继续依法依规反映诉求和解决问题。

                                                                                                      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8-3-14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些机构都被喂饱了的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