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审议并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并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中正式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详细列出了监察委员会的地位、组织结构、权力等。会后,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正式产生,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在全国上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时刻,在坚定不移贯彻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的今天,国家适时地对宪法进行了修正,正式确立了监察委员会,进行了反腐败国家立法。可以看出,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反腐败工作长效化,制度化。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深入地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反腐败立法,要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内容的学习,强体,修心,养素,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实现伟大中国梦。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也是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也是党的发展、自我提升的需要。是全党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使我们的党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人民幸福的领路人。宪法的修正,反腐败国家立法,以法的制度开展反腐败工作,民族才会长久繁荣,中国梦才会早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