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遵义一家医药保健品厂遭遇了烦心事,其一个批次的中药类保健产品在成都屏山县销售时,被当地食药监部门抽查送检,认定含有西药成分阿司匹林。但是,同样的产品,厂家和律师事务所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迥异,未检出阿司匹林。
中药保健品被检出含阿司匹林
含与不含,涉及到刑责的追究与否,事关重大!
据了解,去年10月27日,屏山县食药监部门在该县例行检查时,对该保健品屏山专卖店销售产品进行了抽检,同年11月15日,接受委托后,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书,结论是,该中药类保健品含有阿司匹林,屏山食药监部门随即将此案移交当地警方侦办。
进入司法环节后,深圳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对该保健品进行了检验,结论依然是:含有阿司匹林。
根据这一结论,意味着,厂家及销售商涉嫌生产、销售有毒不安全食品。随即,涉案的7名人员被刑拘,其中,两人目前已取保。
相同产品检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鉴此,厂家引起高度重视。该厂负责人陈鸿先说,多年来,企业守法经营,从未出过纰漏,为什么产品会含阿司匹林?
由于问题出现后,该批次产品被查封,所幸,企业生产时留样室还留有样品。为证清白,该厂从遵义的客户手中找到该批次的产品连同样品,先后送到具有检验资质的贵州医科大学分析测试中心、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所以及上海复昕化工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验,结果与屏山方面出具的2份检验报告完全不同:未检出阿司匹林。
此后,厂房委托代理人介入此案,并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委托北京清析技术研究院进行检验,结论是:未检出阿司匹林。
当事企业提出质疑
那么问题来了,6次检验,4次结论相同,2次结论与之完全相悖。
值得一提的是,厂方指出,屏山方面委托深圳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检验报告出现令人费解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报告显示,该产品阿司匹林含量下线为每公斤小于2.12毫克,即不含阿司匹林。
也就意味着,小于2.12毫克,该产品是检不出阿司匹林的,便为合格产品。但是,在合格与不合格产品的抽样检验中,0.47毫克的阿司匹林都被检出并被认定含量,而0.47毫克远远低于2.12毫克这一下线。这是为什么?
二、引发本案的首份检验报告出自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但这份报告只有结论(即含阿司匹林),而没有数据支撑,页面也只有一页,而其余几份检验报告都是多页,且含有检验数据。专业人士的说法是,没有数据支撑的结论是不科学的。
何以出现以上情况?就此,3月23日上午,陈鸿先拨打屏山县食药监部门的电话予以咨询,然而,一连拨打多次,电话虽通,但无人接听。其中一次接了,但没人说话,感觉电话被人提起后就将话筒放在一边,不予理会。
事实上,针对不同的检验结论,今年2月和3月,厂方两次向屏山警方递交了重新检验的申请,但回复是:不予受理。
对此,屏山警方办案人员接听电话后解释说,重新检验的前提是:警方委托的检验,环节出错。但警方认为,检验环节没有问题,所以才对厂方重新检验的申请不予受理。此外,办案人员说,虽然出现了不同的检验结论,但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应以警方委托检验的结论为准,即含有阿司匹林。不过,办案人员说,有鉴于检验结论存在不同,厂方应向警方提交检验报告的同时,应一并提交检验机构的资质,以便在案件公诉和审判环节提出异议并予辩论。
律师观点
针对上述情况,贵州乾锋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国彬说,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相关物证进行鉴定,涉及取样、送检、将鉴定结论告知嫌疑人,嫌疑人不服鉴定结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上述事件的争议,主要在于送检材料的取样不同:公安机关用查封扣押的涉案物品取样送检,厂家用同批次产品取样送检。刑事案件中,应用查封扣押的涉案物品取样送检,除非厂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送检产品属于被假冒或在流通、存储过程中遭受过严重污染。
此外,秦律师认为,导致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除了送检样品因素外,鉴定机构有无相应资质、适用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等都可能导致鉴定结论不同。若厂家提出异议确有理由,即便错过了公安机关告知鉴定结论时的异议期,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也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我国刑事案件的审理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充分,通常都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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