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 在南江县汇滩乡三元村一社的石某上午去自己家竹林搬竹笋,当他到竹林时看到三元村三社的李某整在搬他的竹笋,他就一时气急骂了李某,然后他就去把李某搬的竹笋背走,李某就拿了一根棒去打了石某,石某也还了李某两下,石某把竹笋背到另外一家人的家里放着就去找干部,然而李某在石某找干部的时候就去把石某放的竹笋背走了,石某想不通,就报警了,警察来了后问了一下情况,说你们这事不大,让当地的干部处理一下就行。
石某就去找干部,当时李某的女儿正在乡上上班,石某没有任何背景和关系,干部一通说下来,还说石某不该骂人,石某有理说不清,而且干部也没有让李某把竹笋还给石某,还对石某说这不值钱,算了!
石某看出这是官官相护,也没有办法,而且别人不讲理,李某还当着干部的面骂石某,还威胁石某说我不仅要搬你的竹笋,我还要把你的竹子全砍了!本来派出所的让干部处理这事,可当派出所的走了后,这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我希望同是四川的老乡们来评评理,为了老百姓的不平事出分力!虽然咱没有关系,没有背膀子,但是我是合法的社会主义公民,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一切权利,保护自己的财产!我们要严厉批评这种破坏他人财产和偷盗他人财物的人,更要严厉打击这种官官相护的社会主义风气,不为群众做主的官,不是好官,在群众面前一碗水都端不平的官不是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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