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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警提醒:四轮低速电动车无法取得牌照,不能上路行驶!
今天就是今天,五月九日,成都
3小时前 · 成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头条号
在马路上,有时会看到有人驾驶着四轮低速电动车驶过,这类车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且无法取得牌照,不允许上路行驶。昨天,记者从交警二分局获悉,驾驶员吴某驾驶四轮低速电动车被民警挡获并受到了处罚。交管部门提醒,会加大对于四轮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整治力度。
昨日中午12点,驾驶员吴某驾驶着一辆大阳牌四轮低速电动车,沿着蜀汉路往城内方向行驶,在二环路口被民警挡下,经检查得知,他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他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处以罚款50元记1分的处罚,合并处以罚款250元记13分的处罚。
民警告诉记者,这种四轮低速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具备驾驶证、行驶证,并购买机动车保险,而此类四轮低速电动车不在国家工信部汽车名录里,无法取得号牌,不能在公路行驶。
交管部门提醒驾驶员,如果驾驶此类四轮低速电动车上路,因为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如果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此类电动车,还将面临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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