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步骤,是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表现,是压实责任担当的客观要求,也是纠“四风”改作风的深化行动。 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本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治取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环节、岗位和人员,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向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刀,坚决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要落脚推动脱贫攻坚行动,以专项整治战役为契机为抓手为动力,突出抓好贫困群众危房改造、扶贫政策落地兑现、产业扶贫项目建设等各项任务,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更加务实、扎实、真实。 纪检监察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证。要严格责任落实,层层落实好党委、部门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把开展专项整治战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落实,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协作配合,推进源头治理,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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