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公租房申请受理事项的回复
按照《通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之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分三种类别申请: (一)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需提交的资料:1.申请书。2.申请人出具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县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在本地无房屋产权登记信息。4.出具双方租房协议书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丧偶人员提供配偶死亡证明)。6.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提供《通江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等及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社区出具的收入证明。7.六十岁以上需提供监护人员担保书和担保人员身份证件(必须由子女担保)。8.填写由县房产局制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备注:城镇居民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县城建城区内城镇居民户籍满3年(含3年)以上。到所辖社区申报。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家庭申请公租房需提交的资料:1.申请书。2.申请人出具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丧偶人员提供配偶死亡证明)。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县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在本地无房屋产权登记信息。5.出具双方租房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单位证明和单位担保书。7.新就业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单位录用证明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8.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9.单位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单位证明、六十以上需提供监护人员担保书和担保人员身份证件(必须由子女担保)。10.填写由县房产局制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到所属单位申报。 (三)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提交的资料:1.申请书。2.出具诺江镇居住证。3.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年。4.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5.用人单位的工资证明。6.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的申请公租房的担保书。7.在建筑企业务工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8.在企业务工人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9.个体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审核原件收复印件)。10.申请人出具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成员户籍证明。11.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明及离婚协议,丧偶人员提供配偶死亡证明)。1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县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在本地无房屋产权登记信息。13.出具双方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14.填写由县房产局制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到县房产局成品房管理股申报。 目前,我县尚无公租房房源进行分配,待有了房源后,我局将会在电视台、房产信息网站及各社区公告申请受理事项。详情请向我局成品房管理股咨询,联系电话0827-7111550。 通江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