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网友反映谢明燕对我局办案质问有关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18年7月18日,您在网络上发帖反映谢明燕对我局办理其举报案件的相关质问,现回复如下:
一、我局收到谢明燕反映奶粉问题的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对被举报人唐某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我局对当事人及其邻居、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当事人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的知情人等22人分别进行了调查,作调查笔录26份;办案期间,我局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并报请上级部门召开了案情分析会,按程序召开了案件审查会。因无证据证明被举报人唐某存在食品经营行为,我局对唐某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件依法作出了撤案处理。
二、根据谢明燕的要求,我局对谢明燕及唐某提供的“Aptamil”婴幼儿配方奶粉分别送至四川经准产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检验,因检验次数多,检验周期较长,故耗时较多,相关检验报告我局已依法告知并送达谢明燕及唐某。
三、经我局调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购货票据、快递单及快递物流信息等显示:谢明燕所反映的奶粉来源为澳大利亚,奶粉直接从澳大利亚邮寄至当事人,其中,2016年11月14日从澳大利亚邮寄了6罐奶粉,此次邮寄的收件人为谢明燕本人。因该奶粉直接从国外邮寄进入我国,未经我国海关检验检疫,无中文标签,且无证据证明唐某存在食品经营行为,我局对国外“Aptamil”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不能判定是否合格。
四、我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次与谢明燕就有关情况进行了沟通,并书面告知我局办理结果。
五、我局建议广大市民在购买食品药品时,请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家处购买,并索取相关票据。
最后,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华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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