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南充市委,市人民政府南充市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
理由一:南充市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市民李刚同志的有关他与南充锦泰绢纺厂的劳动纠纷案后,一直不处理。
理由二:在李刚同志多次找到南充市劳动监察大队相关人员(包括其中的杨大队长)后,仍不处理。
理由三:在李刚同志多次写信给市委书记,市长反应这个情况后,尽管把信息传递到信访局,但信访局仍无处理结果
理由四:南充市委,市政府,南充市劳动监察大队身为国家行政机关,明知南充锦泰绢纺厂违法,却不及时纠正处理,至使更多在厂上班的同志至今劳动法赋予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
理由五:市民的合法权利在长期受到侵害且告知上述单位后,并未得到处理。公民合法公利受到伤害。
理由六:由于南充市委,市政府,南充市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不作为,致使受害人不仅经济上,身体上受到伤害,而且2008年养老保险至今无法缴纳。受害人年老后的生活权利受到伤害。
以上情况事实清楚,证据属实。请保位审判长明查。为我申冤。为我主持正义,小民在此感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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