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家住达州的谭女士因“双侧颈内动脉眼段多发动脉瘤”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住院11天,住院总费用297808.74元,于7月7日回达州本地申请医保报销,报销费用33610.85元。谭女士住院费用中花费最高的“血流导向栓塞器械-PED”、颅内支撑导管(Navien)、导管(Marks——man)三项材料费合计266526元,而这些进口材料不在医保报销范畴内。
多年来,谭女士作为泰康客户,也是泰康达州中心支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提前为自己搭配了多款重疾+医疗保障的产品。7月8日社保报销后,谭女士在泰康理赔人员协助下提交了理赔申请,公司审核资料后,快速做出赔付的理赔结论。根据合同约定,谭女士所患疾病属轻症赔付范畴,泰康赔付轻症理赔45000元,主险保额不变,合同继续有效;《泰康尊享医疗》赔付264081.94元;《住院医疗特约》赔付115.95元,住院日额型险种《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赔付5400.00元,医疗险赔付合计269597.89元。综上,谭女士总计获得了泰康的轻症理赔款及津贴补助31.46万,为日后康复调养提供了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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