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了。这是时隔近三年后,中共再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堪称“最严”党纪处分条例,有评论称这是 “长牙”的制度 “带电”的 纪律。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这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和完善,提高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进一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此次修订,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提到了一个新高度。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保证,是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的具体体现。 随着新《条例》的正式施行,我们必须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落实,通过“个人深刻领会学、机关支部集中学、机关党委专题学”等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把《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察内容中,全面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确保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作为执纪者,要带头学习宣传《条例》,带头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要认真研读《条例》新增条款以及其他修改、整合条款,努力做到知纪、畏纪、守纪,熟悉《条例》的具体内容,为更精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