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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蓬安县就业局:公益性岗位这种现象违不违规?你们是如何监督的![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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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家属,上次我发的帖子民政局让我咨询就业局。我想请问就业局,公益性岗位的申报条件是什么。。已经在村社区任三四职干部的人员,再领公益性岗位。这样领取两份财政工资。是符合政策的吗?就业局核发公益性岗位的时候,不和乡镇政府核对人员名册嘛?还是知道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请回复!另,请问纪委,这种现象你们从来不知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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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蓬安县就业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1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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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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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关于网贴反映“请蓬安县就业局给答复”相关情况的回复
“转业军人家属”网友:
你好,您在麻辣社区蓬安论坛发表“请蓬安县就业局给答复”贴文,反映关于蓬安县“公益性岗位”相关一事,现回复如下:
我县公益性岗位分三种情况开发安置:一是零就业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以户藉为单位,家庭中无任何人就业,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户口,必须是就业困难认定人员)。二是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为:贫困村建档立卡户中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年龄原则上在16-60周岁),且特别困难家庭成员。拟安置人员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报批后,方可正式上岗。三是对退役军人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要求执行,由县民政局提供安置人员名册,县就业局根据民政局提供的名册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蓬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1日

1f26c28ab0934060ad9d59b8fd059c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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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0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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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0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0-31 05: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0-31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MjUyMDEyOQ==&mid=2247484519&idx=1&sn=0dda119925ad026979cb7f469fe4ea8c&chksm=974599c9a03210df3d416e5073459bd12f8603f15411f4e834985918e8747e29530ccfb17c9c&token=389537295&lang=zh_CN#rd

人鬼不分的时代,没有权力你什么都不是!
原创: 慕容江湖 风烟江湖

欢迎关注原创公众号:风烟江湖,ID:fengyanjujing33

发表于 2018-11-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查到底

发表于 2018-11-2 2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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