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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锦屏镇西拱桥村的花生被强推4个月了,民怨很大,该找谁说理,该谁来化解[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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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西拱桥村五组村民,于2014土地被征收,但到2018年7月政府也并未开发,我们社的老百姓就继续在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不知种植合法不,(望解释),2018年7月2号政府通告说7月23号修路动工,希望我们把花生收了,安时间计算7月23号收嫩花生还可以,那知7月6日政府就强推了,1百多亩花生,几十户老百姓的辛苦,政府未赔1分钱,但政府修路赶工期大家老百姓都算了,不给政府添麻烦,乡村干部还全力宣传是县政府指示推的,谁阻挡就抓谁,听说当天下午来了特警和公安的,在老百姓心中造成高压政策,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可以暗访,情况决对属实,到现在4个月过去了,路并未修,只是不知道谁在开采河沙卖钱,请问为什么不多等十多天等我们收获了在推,拨青苗是犯罪,但更伤了老百姓的心,群众利益无小事,多等十多天推,我们都没意见,可是乡镇村委领导不为广大群众利益着想,他们是为人民服务的吗?希望上级领导为民着想,化解老百姓心中的这个怨气。让我们共建和谐社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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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锦屏镇政府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31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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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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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拱桥村五组花生强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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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1 00: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收3年没有开发建设。农民有权要求复耕。何况政府征收土地。省政府明文要求征地批文2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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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1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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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31 0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西拱桥村五组村民,于2014土地被征收——


省政府批文2017年2月23日。

发表于 2018-10-31 01: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1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推的花生地有照片为证。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1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睡佛 发表于 2018-10-31 00:33
——我是西拱桥村五组村民,于2014土地被征收——

7月10号我找过锦屏信访办的,结待热情,回复失望。9月我网上投诉了的,至今没回复,很多老百姓在问我那么办起的,我等了4个月未见回复,今天才发到论坛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1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10-31 08: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被政府统征后,土地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由集体土地变成了国有土地。原土地及土地上的附作物在政府赔偿清楚之后,若是被征用的土地政府还没有开发利用,老百姓可以在原土地上耕种,若是一旦政府要开发这块土地,老百姓在土地上面耕种的附作物,政府不再进行赔偿。

发表于 2018-10-31 09: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舍小家,顾大家,只要不涉及到老百姓的重大利益,项目沿线群众要多多支持工程建设。蓬安建设好了,受惠的还是我们这些老百姓。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1 09: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村干部是每户通知强推,阻挡者要被抓,高压政策,并且土地纪用几年未动工,老百姓辛辛苦苦种出的东西,马上就就可以收获了,为什么不为群众利益着想,我们要求廷十天期,乡村干部为什么不同意。到现在4个月了,动工了吗?是谁在得河沙开采的利益,广大网友评评理,群众利益无小事,你们家没有农民吗?这回复不认可,政府不赔可以,但要给老百姓认错,你们的工作不作为。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寻梦@天涯 发表于 2018-10-31 08:55
土地被政府统征后,土地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由集体土地变成了国有土地。原土地及土地上的附作物在政府赔偿 ...

13年统征,18年的花生,被强推,该不该赔,该不该廷期十来天推,这是乡村干部失职,不作为,群众利益无小事。他们是对还是错,我们只能问苍天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1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锦屏镇这届镇,村委干部非常失望,他们只知道形式主义,歌舞升平,迎接对付各种检查。没有了解民情,民意,他们是好领导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1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届镇村委不管迎接考查的,参观的,学习的,各种会议,都要唱歌跳舞,歌舞升平,现在娱乐误国,戏子当道,难道镇村也想这样愚弄百姓吗?一届基层干部应该多为民生做事,才能更好的发展,实质的企业,就业,农副产品等等,才能让农民富起来。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1 12: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锦屏镇和西拱桥村干部,你们当官不为民做主,你们该干什么?只有永远的百姓,没有永远的官。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1 13: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楼主| 发表于 2018-10-31 14: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土地法,我们的诉求,和镇政府的回复,镇政府权利大于土地法,这样的回复,就是形式主义,没有实质解民怨化民气的工作。

发表于 2018-10-31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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