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庭铭)11月14日,记者从广元市微信公众号蜀道清风获悉,该市作风办公开曝光“六个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六起典型案件。具体案例如下:
1。青川县黄坪乡副乡长何万美、瓦砾乡财政所所长陈学忠套取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问题。
2006年至2010年,陈学忠以他人名义将已退耕还林的耕地继续申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共计骗取补贴资金2.7万余元。陈学忠将其中8000余元据为己有,剩余1.8万余元交给乡财政所时任出纳何万美,后被用于公务开支。2011年至2014年,陈学忠安排何万美仍以他人名义将已退耕还林的耕地继续申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骗取补贴资金共计3万余元,陈学忠分得1.5万余元,何万美分得8000余元,余款6000余元被用于公务开支。2018年9月,青川县纪委给予陈学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何万美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利州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李平元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侵占灾后维修加固资金问题。
2009年至2010年,李平元在担任恒星城一期业主委员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采用虚增工程量和施工单价等方式套取灾后维修加固资金23万元,并将其中15万元据为己有。2009年至2018年,李平元违规经商办企业;2018年3月,在组织对其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2018年9月,利州区纪委给予李平元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侵占恒星城一期灾后维修加固资金的问题、线索及涉案款按照规定和程序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3。苍溪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主任、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李红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8年2月22日春节收假后,李红尘没有到岗上班履行工作职责,也没有按规定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旷工8个工作日。2018年9月,苍溪县纪委给予李红尘党内警告处分。
4。朝天区鱼洞乡袁家村五组党员马春林公开发表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言论问题。
2018年5月22日,袁家村组织乡联村干部、村组干部和全体在家党员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宣布调整村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马春林在会议即将结束时公开发表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鱼洞乡纪委给予马春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杨铧公款支付个人电话费用问题。
2009年7月,杨铧在负责石龙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宽带安装工作时,将电信公司免费赠送办事处的一部手机留下、一张电话号卡以个人名义注册并绑定在街道党政办座机上供自己使用。2009年7月至2018年2月,该电话号卡共消费话费1.515649万元。2018年4月,石龙街道办事处纪委给予杨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规消费的电话费予以追缴。
6。剑阁县公店乡新华党总支书记黄煜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宴请管理服务对象问题。
2017年3月2日,黄煜顺向剑阁县公店乡纪委申报举办父亲80岁寿宴事项。2017年3月15日,黄煜顺与其弟黄某某共同为父亲举办寿宴,共宴请亲朋好友及邻居15桌,其中包含新华党总支副书记李某某、新家村二组组长王某某、华光村文书黄某某等管理服务对象18人,并收取礼金36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8月,公店乡纪委给予黄煜顺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