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挂在网上卖,以为中间商不会赚差价,在成都工作的朱先生却遭遇天价中介费。
“开了4年的牧马人,卖26万,过户后才发现,中介扣去7.8万中介费。”朱先生怀疑,中介提供的三份合同上有猫腻,而自己只看了其中一份:“我看的那份没写有中介费(服务费),就都签了。”而中介最后送来的合同上,写着“服务费按车辆价款的百分之三十计算”。
记者了解到,龙潭寺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类似事件已经在成都接二连三发生,多名卖家提供给记者的合同中,除了中介公司不同,内容和遭遇几乎如出一辙。
过户后才发现 中介费30%
3月20日,朱先生为爱车“吉普牧马人”拍了几张照片,挂在58同城上找买家,标价26万。这辆车他买成40多万,入手4年多,跑了10万公里。当天就有人找上门,朱先生说,“是一家叫‘车激励’的中介公司,下午就过来看了车。”
21日,中介带着买家杨先生前来签合同,合同有三份,签完杨先生直接转了2万订金给朱先生。“想着三份合同都一样,我只看了其中一份便全部了签名,那份合同上没写我要支付中介费。”签完合同朱先生也没有留下一份:“中介说要带回去盖章。”
23日到龙潭寺机动车检测站过户时,朱先生才发现问题:“23日上午,买家又打了12万给我,还有12万尾款没打,中介说要走流程,我便在当地报了警。”朱先生称,此时他拒绝过户,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车却顺利过户给了买家,他全程没签一个字:“我怀疑是中介伪造委托书。”中介最后送来的合同上写着,“服务费按车辆价款的百分之三十计算”,朱先生质问工作人员为什么突然多了这么高的中介费:“工作人员说,他只是来送合同的,其他的不知道。”
当天下午在龙潭寺派出所,朱先生向警方讲述了遭遇并做笔录登记,当时中介的人在场,警方介入调查。
不止一例 多人受骗
朱先生确信,自己受骗了。他在汽车论坛上也发现在成都与自己遭遇类似的人,有11.7万卖二手大众甲壳虫的王女士,12.8万元卖雷克萨斯CT200h的廖先生。现在三人拉了个微信群,准备共同维权。
王女士和廖先生告诉记者,他们都被收取了30%的中介费,期间他们询问过中介“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被告知“所有费用(中介费、过户费、上牌费)由买家支付,只字未提会扣除30%的中介费(服务费)。”二人还告诉记者,当时出面的中介工作人员都叫“牟某”、“李某某”,巧合的是,买家都叫“魏某某”,怀疑是同一拨人。
王女士介绍,在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她与牟某协商时,牟某得知廖先生也将赶来协商后,“主动当场用支付宝先转账25000元到我账户,口头承诺会将余下的5000元转给我,签了欠条,还央求我结束协商。”
而廖先生准备与牟某、李某某协商时,两人电话均为关机状态。廖先生说,期间魏某某多次电话威胁他,要上门滋事。朱先生向记者提供了“车激励”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电话接通后,该人士告诉记者,他不知道“车激励”这家公司,也不知道朱先生是谁。
记者注意到,中介提供给三位卖家的合同,内容几乎完全一致,只是公司名字有所不同。朱先生的合同上写着“成都车激励二手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王女士和廖先生的合同上则是“四川风行者二手车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中介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记者查询了“车激励”的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蜀信东路20号1层。24日下午,记者与朱先生一同前往,却发现该地址是一家“布艺壁纸生活馆”。“遇到你这情况的人,找上门的都两三拨了。”该布艺壁纸生活馆老板王先生对朱先生说,这件事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他的正常经营。
成都12345市长公开电话热线人员告诉记者,会将该企业地址异常情况反映到相关部门处理。
律师说法:如没经过卖家同意就过户涉嫌诈骗
对于该事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北京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如果三份合同不一致,中介方故意隐瞒了其他两份合同的条款,那就造成了重大误解,作为卖家来说就没有和中介达成其30%的中介费合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卖家可以请求撤销该合同。如达不成一致,可以起诉。30%的中介费本身不违法,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达成一致。而中介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已经违法,工商部门可以予以行政处罚。如果中介公司没有经过卖家的同意就过户,已经构成侵权,同时也涉嫌诈骗。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张柄尧律师认为,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确实存在三份不一样的合同,卖家则存在受欺诈情形,该合同属可撤销合同。26万卖车,中介费7.8万,确实有违现实交易习惯。根据《民法总则》有关公平原则等要求,民事活动中,各方权利、义务应当是合理的。“天价中介费”确实有违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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