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2019年5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西昌学院2019年5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海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提供第三方的专业认证材料(模板在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人事处资料下载中下载)。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公布岗位调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报名时间为2019年 5月5日至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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