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你好:
你于5月29日发帖反映:一是2018年6月修建生产便道时,在未征求刘某及其家属在场同意的情况下,我乡党委副书记李廷锋指挥施工人员强行平坟,给他及家属造成了严重的情感损伤;二是在找我乡解决问题时,书记、乡长态度猖狂,未把事情说清楚,说迁坟赔偿标准只有500元,但至今未落实解决方案;三是反映我乡党政领导只顾政绩,不顾群众情感和利益,充当黑恶施工方的保护伞、属腐败份子。请求上级领导查处,还刘某一个公道。现就相关情况核实如下:
白马乡石梯村属省级贫困村,2018年整村要脱贫摘帽,为加快脱贫攻坚进度,区交通局下达该村10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用于新建生产便道及公路维护。通过石梯村两委研究,全体村民代表通过“一事一议”表决,确定了石梯村2组新建生产便道3公里。
2018年初,现场规划石梯村2组生产便道时,业主李某及刘某、乡村干部均在场。在规划放线至刘某母亲坟后时,刘某只同意该段修建2.5m宽(因该路段上下都有坟),不同意迁坟。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按设计要求,统一修建3m宽的硬化生产便道。后来刘某发现多修了0.5m宽,但实际未占用坟地面积,刘某却反认为影响到他家风水,甚至影响到家人健康,便私自损毁了坟后的生产便道。2018年6月7日,由乡党委副书记李廷锋牵头组织业主代表李某及刘某到乡大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并达成如下协议:1.业主补偿刘某费用用于迁坟及生产便道修复,一切事宜由刘某负责,业主并于签字当日立即支付了刘某迁坟补偿费2000元;2.待刘某实施迁坟及修复生产便道后再支付剩余费用。但截止目前,业主方及石梯村两委多次找刘某履行迁坟协议,修复故意损毁的扶贫工程项目,均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你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歪曲事实、倒打一耙、污蔑扶贫干部、损毁我乡党委政府形象。
白马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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