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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广安区委区政府严查黑恶腐败分子[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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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9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在此向您们反映一个问题,希望领导可以为我们做主,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广安市广安区白马乡党委政府在打造朝阳湖(原白马乡朝阳村朝阳水库)过程中,2018年6月,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占地和坟墓迁移问题,在未征得白马乡碑梁村和白马乡国光村刘姓人家同意和签字,也未有张贴或发布任何政府文件公告或施工方通知公告的情况下,负责现场施工征地拆迁工作的白马乡现场工作人员李廷峰(系白马乡党委副书记)指使施工人员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强行平占刘姓人家先祖坟茔(现场施工负责人刘四娃(朝阳村村民)亲口指证是李廷峰指使他们施工方这么做的),造成既定事实,后来经直系后代亲属现场查看才发现,中国人(尤其是农村老一辈人员)历来尊重孝道,本次事件给直系后代亲属造成严重的情感损伤和难以磨灭的心里影响。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在找白马乡党委政府寻求解决的过程中,白马乡乡长杜全军说本次工程建设行为系政府统一征收占地行为,上了广安区常委会的,但从始至终都未拿出政府统一征地拆迁文件、相关会议资料和施工、迁移等具体文件和公告,仅凭他们自己说而已,坚持按政府统一征地迁坟标准赔偿(500元);白马乡党委书记李斌,直接猖狂的说,这是他们党委决定的,还问我们要啷们?虽后续商量了解决方案,但至今仍未完全落实,且白马乡的领导干部都决口不提事件形成的原因,也未向当事群众解释和道歉,袒护施工方,欺压群众,严重损害群众情感和利益,充当黑恶施工方的保护伞,把商人利益和所谓的政绩放在第一位,置人民群众利益不顾,恳请有关领导调查并严处白马乡党委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和相关施工人员,还当事群众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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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白马乡人民政府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3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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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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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3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你好:
    你于5月29日发帖反映:一是2018年6月修建生产便道时,在未征求刘某及其家属在场同意的情况下,我乡党委副书记李廷锋指挥施工人员强行平坟,给他及家属造成了严重的情感损伤;二是在找我乡解决问题时,书记、乡长态度猖狂,未把事情说清楚,说迁坟赔偿标准只有500元,但至今未落实解决方案;三是反映我乡党政领导只顾政绩,不顾群众情感和利益,充当黑恶施工方的保护伞、属腐败份子。请求上级领导查处,还刘某一个公道。现就相关情况核实如下:
    白马乡石梯村属省级贫困村,2018年整村要脱贫摘帽,为加快脱贫攻坚进度,区交通局下达该村100万元涉农整合资金用于新建生产便道及公路维护。通过石梯村两委研究,全体村民代表通过“一事一议”表决,确定了石梯村2组新建生产便道3公里。
    2018年初,现场规划石梯村2组生产便道时,业主李某及刘某、乡村干部均在场。在规划放线至刘某母亲坟后时,刘某只同意该段修建2.5m宽(因该路段上下都有坟),不同意迁坟。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按设计要求,统一修建3m宽的硬化生产便道。后来刘某发现多修了0.5m宽,但实际未占用坟地面积,刘某却反认为影响到他家风水,甚至影响到家人健康,便私自损毁了坟后的生产便道。2018年6月7日,由乡党委副书记李廷锋牵头组织业主代表李某及刘某到乡大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并达成如下协议:1.业主补偿刘某费用用于迁坟及生产便道修复,一切事宜由刘某负责,业主并于签字当日立即支付了刘某迁坟补偿费2000元;2.待刘某实施迁坟及修复生产便道后再支付剩余费用。但截止目前,业主方及石梯村两委多次找刘某履行迁坟协议,修复故意损毁的扶贫工程项目,均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你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歪曲事实、倒打一耙、污蔑扶贫干部、损毁我乡党委政府形象。
                                                                                                                                                                  白马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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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9 1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常委会不能代替法律,那是鬼扯!会议纪要如果内容违法,其违法内容也无效!

发表于 2019-5-30 1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9-5-30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9-5-31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应该依法行政,随意挖人家的祖坟,大逆不道,天打雷劈,必遭报应。

2022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0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9-6-3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诬告要犯法的哦!党和政府的形象圣神不可侵犯!!

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9-6-4 00: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官方回复前半部叙述不错,后半部不敢恭维。建议当地相关部门多和区舆情中心沟通交流。

发表于 2019-6-4 02: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部门应该沟通好,不要让老百姓误解,出现这种问题,政府部门和施工方都有一定的责任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6-4 09:18
白马乡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9-6-3 16:39
网民你好:
    你于5月29日发帖反映:一是2018年6月修建生产便道时,在未征求刘某及其家属在场同意的情况 ...

关于你们的回复,1.2018年6月,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次在白马乡政府商讨解决方案的时候,乡政府给出的说法是打造朝阳湖工程建设,上了广安区常委会的,但我方未看到任何文件和相关资料,请解释现在怎么又变成了贫困村脱贫攻坚公路维护了?2.我方先祖坟茔已完全被硬化公路覆盖,可以在现场查看,怎么变成了实际未占用坟地,难道大家都是睁眼瞎?3.私自损毁了坟后生产便道?坟茔已经完全覆盖在硬化公路下面,难道不用撬开路面就能迁移,只是让石匠打了两下路面,就变成了私自损毁了坟后生产便道,这个可以大家一起现场核实。4.业主方和石梯村两委都是谁好久时间多次来找的我方?5.为什么在我方未同意的情况下,施工方还是要强行施工,而且施工的同时根本未通知我方人员到场。

发表于 2019-6-4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马乡人民政府 发表于 2019-6-3 16:39
网民你好:
    你于5月29日发帖反映:一是2018年6月修建生产便道时,在未征求刘某及其家属在场同意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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