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听朋友讲了一件发生在通江县城里一个真实的绑架抢劫事件,感到十分吃惊和气愤,大家在深深同情受害人邱某的同时也对无耻歹徒加以严厉的谴责。
事件发生于2009年10月18日晚上9点左右,当受害人邱某和他的朋友在通江壁州市场附近吃东西时,被4名长期在通江县城里一直操黑的歹徒用凶器劫持到市场最偏僻的小巷子里,进行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借口找茬说是邱某过去在言语上对他们有过冒犯之处,必须赔偿2万元名誉损失费,邱某抵死不从,歹徒便拳打脚踢,无奈之下,邱某只好拿出身上仅有的6千元钱,为了保命,又被逼写下了1万4千元的欠条,歹徒才趾高气扬若无其事的嬉笑离去。事后,邱某迅速去诺江派出所报了案。
人们常说,派出所,公安机关,法院是为了咱公民伸张正义的重要场所,是公平公正的化身,是体现法律尊严的地方,可为什么公安机关在邱某报案后没有及时出警捉拿歹徒归案以致于歹徒至今还逍遥法外呢?在邱某三番五次的催案后,为什么公安机关至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回复呢?难道在他们眼里,党纪国法只是一种摆设?这样的社会将如何能够和谐安定?难道一个人被惨遭绑架勒索,致使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后连申冤维权的机会都没有吗?
当前,人民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公安机关对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一直都不予以重视,真是值得我们大家深思啊!岂不知国法难欺?民心如水,清亮如镜,对执法人员是非曲直,群众看得最清楚,欺心欺法,法不容之,情不容之,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人何所依?人何所循?法何以明?冤何以申?
在此,希望广大善良的朋友能为邱某伸张正义,也真诚希望公安机关在百忙之中能多关注一下这个案子,恳请上级领导能监督并协调有关部门依据事实真相公正的办案,惩处恶魔,尽快将歹徒绳之以法,还受害人一个公道,同时还社会一份安宁!
相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相信咱们的人民公安一定会不负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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