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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蓉e行“学习减分”有疑问?成都交警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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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成都交警蓉e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线了违法处理“学习减分”功能。什么条件参与可以“学习减分”?每次学习最高可以减免几分?每次学习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今天上午,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采访了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1、在哪里可以参与违法处理“学习减分”业务?
  通过手机微信APP客户端,搜索成都交警“蓉e行”平台微信公众号,在通过“蓉e行”平台绑定驾驶证和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后,即可进入违法处理“学习减分”功能。
  2、要具有什么条件可以参与违法处理“学习减分”?
  答:申请人具有成都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只针对申请人名下成都籍(川A号牌号码)非营运的私家车。同时,属于成都地区电子监控设备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且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记分分值不超过3分。
  3、参与违法处理“学习减分”,有什么限制条件吗?
  答:驾驶证处于非正常状态,或者有吸毒史、酒驾、醉驾记录,以及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涉嫌买分、卖分或非法中介的驾驶人限制参与。机动车属于大中型客货车,或机动车存在转出、注销、报废、事故逃逸、锁定状态的限制参与。
  4、本人已有成都籍驾驶证,但名下没有机动车,可以申请违法处理“学习减分”业务吗?
  答:不行,只有成都籍机动车驾驶人,且名下有私家车的才能学习申请。
  5、本人无机动车驾驶证,但名下有机动车,可以申请违法处理“学习减分”业务吗?
  答:不行,只有成都籍机动车驾驶人,且名下有私家车的才能学习申请。
  6、参与违法处理“学习减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限制吗?
  答:只能申请符合交通违法简易程序处理,且为成都地区采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记分分值不超过3分。
  7、参与违法处理“学习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答: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能参加2次交通违法处理“学习减分”,每次可以减免1笔不超过3分的交通违法记分。
  8、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可以申请违法处理“学习减分”吗?
  答:不行,只能申请电子监控设备(电子眼)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
  9、我在本记分周期只完成了一次违法处理“学习减分”,为什么不能继续进行学习申请?
  答:每次“学习减分”必须间隔上一次“学习减分”违法处罚完成后的30天以上。
  10、我名下的机动车当前没有交通违法记录,可以先参与违法处理“学习减分”吗?
  答:不行,对于个人名下车辆当前无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或者无有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均无法进行申请。只有在违法处理过程中,有符合条件的交通违法行为才能进行学习申请。
  11、每次网上学习会有多长时间?
  答:每次通过2个交通安全课件的学习,每个课件进行视频学习、知识点学习和答题测试后,即可完成本次违法处理“学习减分”网上学习。
  12、学习登记或网上学习的实人身份认证不通过的,如何办理?
  答:在学习申请、网上课件学习时,需要规范采集人像,未通过人像自动比对的,交警部门将在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审核,人像不一致或不能判别人员身份的,将撤销本次“学习减分”业务记录。如果存在冒用他人人像或恶意上传无关影像的,将纳入黑名单限制业务申请。
  13、我完成了违法处理“学习减分”后是否需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答:需要。在完成网上学习,通过减免记分的方式完成交通违法处理后,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等待交警部门的远程违法处罚审核结果,申请成功的,需要在15日内及时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14、学习减分处罚完毕后,在哪里可以领取相关票据?
  答:需领取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或交通违法罚款票据的,可持本人证件到做出违法处罚的交警部门领取。
  15、我通过“学习减分”违法处罚并缴纳罚款后,违法状态一直未更新,我该如何处理?
  答:在违法处理“学习减分”功能中,我们提供了“信息申诉”功能,对于违法交款后记录未更新、未收到交警部门审核结果、业务办理超时、违法处罚申请未通过等信息申诉,可以在线提交申诉,交警部门将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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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3 20: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首先为成都交警部门点赞。扣分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驾驶员安全守法文明出行素养,鼓励广大驾驶员守法文明出行。
既然如此,个人建议对于全年没有违法扣分的车辆进行12分基础上适当加分奖励的制度,体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激励驾驶员守法出行。
同时应该进一步扩大地域范围,车辆不应该仅仅是局限于川A,应该扩大至全省范围,乃至全国,因为车辆是动态的,行驶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际驾驶员也不一定必须要和行驶证车主一致,一个家庭一车多驾的情况很普遍嘛。
比方企事业单位的非营业车辆也应该纳入进来,甚至于运营性质的客货车辆,更应该鼓励客货车辆驾驶人员安全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因为客货车辆对于整个道路交通大环境的安全稳定更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总之此项政策的目的既然是能造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和便民惠民,就请主管部门多创造便民条件,少一些限制和门槛。再次感谢主管部门跨出的这一大步。
说的不一定恰当,请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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