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131|评论: 2

[群众呼声] 咨询贴:集体户口可以换区吗?[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6-14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书记你好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一出来,我就落到了高新区,朋友落到了天府新区。但自从515新政出台之后高新和天府新区的户口只能买本区的房子。而现在高新的房价对于我这种普通家庭来说真的完全支撑不起。

现在我的公司也在高新区,买的社保也是高新区的。这就让我的户口和社保都锁死在高新区了,所以我想问问书记,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的集体户口到底能不能平迁到其他区的集体户口?

若能够平迁,那时间怎么算,是要从新迁入该区域的时间计算还是可以累加。盼回复为谢

=============================
  编辑备注:成都市公安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20日回复,内容见3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6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9-6-14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6月14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成都市公安局
发表于 2019-6-2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户政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了解,您反映户口在高新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现咨询能否将户口迁至其他区的问题。
    二、处理情况
    户口登记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因跨区(市)县工作变动,且本人在本市无住房的,新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将户口移入社保缴纳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新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应将户口移入单位集体户。
    三、下一步措施
    针对此类问题,请关注公众微信号“成都公安微户政”。
     承办民警:彭艳                    联系电话:86407168

                                               

满意(1)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