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别是农村,特别是北方,重男轻女的现象很严重。无论是子女成长过程中的精力、财力投入,还是结婚资金支持和身后有财产的分配,都严重偏向男性。
如果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那么,试问:
在赡养父母方面,女儿和儿子比较,投入的精力和财力,是否按父母对子女投入分配的比例,对应回报即可?
比如:
1、父母生病住院,医药费先从父母收入、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再由子女分摊;
以免,女儿把医药费出了,父母却把收入、财产都交给儿子,等于儿子分文不出,还获利。
2、父母生病住院,子女应轮流照顾,不照顾的一方,出钱请护工替代照顾,或者出全部的医药费;
3、父母把财产留给儿子,那么儿子全权负责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女儿候补辅助,适时探望或照顾;
还有一点:自己的父母应该自己照顾,不要把义务转嫁给伴侣,那不叫孝顺,那叫慷他人之慨。作为伴侣,孝顺对方父母理论上是应该的,但不强迫,自己做判断选择(比如:对方老人、对方对自己好不好,对自己父母好不好,自己的处世原则等等)。
老人不照顾孙子辈,没有什么问题,法律规定只是照顾子女辈。老人一辈子照顾子女,放弃了自己的时间和很多东西,老了应该为自己活一些时候了。每个人都只有一辈子,总不能都为别人活吧,那样的人生太悲催。
自己既然选择生下孩子,就应当自己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可以求助于他人/老人,但不能认为他人/老人帮自己带孩子就是应该的,那也是转嫁义务。他人/老人帮,感恩;他人/老人不帮,合理。
还有,一个非常严重的原因:就是在中国社会,家庭中男性角色的缺位,即父亲不履行抚育子女的责任,造成母亲单独抚育子女,从而压力巨大,转而求助于他人/老人。求而不得,心生怨恨。
所以,子女辈还是要从自身家庭中找原因,并解决问题。只要父亲能承担起抚育子女的责任(这本就是法律规定理应承担的责任,否则就别要小孩,以免祸害他人,也别要求小孩跟自己姓,不配),和母亲一起共同抚育子女,那么,女性的压力自然减半,还需要转而求助于他人/老人吗?如果财力允许,还可以请保姆来分担一些压力。
老人照看孙子辈,本质上是替逃避抚育责任的子女辈在背锅。如果,儿子真孝顺自己的父母,请先从承担起抚育自己子女的责任做起,先从做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成年人做起。
现代社会不欢迎“巨婴”,生活不能自理的男人,请先不要结婚、生孩子,以免祸害他人。什么时候,不再把自己当成“宝宝”,不再逃避责任,什么时候再结婚、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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