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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致双流九江镇通江社区领导的一封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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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位于双流区九江镇通江社区香芯苑小区,外墙以前(2018年以前)是少量渗水现在是直接漏水以下视频为证。我们这里是社区兼物管,先后两年时间找社区领导物管多次无果。现在只要一下雨就只有用脸盆接起,使我彻夜难眠(因为中途接满了又要去倒掉才行)因日复年月不仅让我精神崩溃、让我生活、身体严重受到影响。这些年我没有拖欠物管相关费用,为什么该他们履行的工作职责就不去做呢?难道他们是在挑战党纪国法?国家不是正在举行扫黑除恶、廉洁奉公、让人民安居乐业吗?我不知道我们的物管费,房物维修基金应该用在什么地方?房子座落在你们管辖覆地有安全隐患为什么不排出?我不敢想象照这么漏下去的是什么后果?(在这里我还是要提醒停在下面的车和行人时刻注意)不知道社区物管的一次次推诿、敷衍、揣着明白装糊涂公信力何在?最后我再次请求社区物管能否换位思考一下把物管职责担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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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双流区公信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17日发表了九江街道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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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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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5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7月15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双流区九江街道
发表于 2019-7-17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九江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的从2018年开始房屋外墙开始渗水到现在开始漏水,根据该住户购房时签订的《双流县九江镇通江社区办公楼配套工程安置合同》第九条内容:自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下列和建设承担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第2款内容:外墙面渗漏保修期为5年。该房屋于2007年交付,已超过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如后期出现渗漏情况需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或委托建筑公司有偿维修。因九江街道通江社区只是按属地管理原则监管该小区,并不是该小区的修建方,只是行使了物业管理方的职能范围,并不能满足留言人的信访要求对其私人房屋外墙漏水进行维修。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配电房、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所指公共区域物业服务范围)香沁苑小区的物业费用严格按照物业管理规范实施,建立了专门的账户,每月收支由小区住户委员会所有成员进行监督。因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服务范围之内,九江街道通江社区对其作出了合理的解释,但您表示不理解,认为物业费可以为其私人渗水进行维修,对于该问题通江社区不存在推脱,已当面对其解释多次。据工作人员实地勘察您反映的外墙渗水实为该户的飘窗渗水,该问题社区向该小区住户委员会提出讨论,业主委员会经了解认为该户自行装修对飘窗的损坏情况不明,不排除自行损坏,不能通过小区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建议您根据维修基金申请程序,书面向通江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按程序申请维修。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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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3 17: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7-15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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