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手机报9月24日报道:借1千到账仅700元,借1万最后却要还30万!近日,凉山州西昌市公安局侦破了一起“套路贷”团伙案,10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到西昌。 今年8月23日,西昌市公安局接到受害人吴某某报警称,其在2018年3月,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自称余鑫的人,通过余鑫在借贷宝、今借到等平台借款1000元,到账700元。随后在余鑫等人的套路下,吴某某分多次借了不到10000元供自己使用。但是余鑫等人通过“过桥”,“展期”等方式,让吴某欠款多达30余万。余鑫等人见吴某某无力支付借款、“展期”费用,便利用微信、电话等方式对吴某某及其家人、朋友、同事进行威胁,对吴某某的生活、工作造成多重压力。吴某某的母亲赖某某因此精神压力巨大,不仅经常失眠,还多次企图自杀。 接到报警后,西昌市公安局立即开展前期案件侦查工作,在凉山州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初步确定该案系一起“套路贷”团伙作案,并很快锁定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及作案地在湖北省武汉市境内。 今年9月4日,6名民警前往武汉市进行摸排侦查。通过乔装侦查、长时间蹲守,最后确定该团伙实施犯罪的地点为武汉某小区一幢别墅内。9月12日中午13时许,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办案民警将别墅内从事犯罪活动的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扣押实施犯罪的电脑13台,手机十余部。同时,又从另一别墅小区内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9月20日凌晨2:35分,民警押解着10名犯罪嫌疑人顺利返回西昌。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介绍,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让受害人签订变相“借贷”抵押等相关协议,通过恶意制造逾期,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手段形成虚假债务,然后借助诉讼、暴力等手段,最终达到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市民不要轻信“无抵押”“免资料”“快审批”“低利息”“秒放款”等网贷平台的广告,一定要从正规贷款渠道获得资金。 ●延伸阅读: >>“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有哪些? 第一步“制套”,即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第二步“下套”,即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第三步“中套”,即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第四步“加套”,即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第五步“收套”,即软硬兼施“索债”。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的常见做法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有哪些表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有哪些表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有哪些表现? 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软硬兼施“索债”的常见表现有哪些? 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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