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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宜居缺什么(六) 小区还是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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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6:37 | |阅读模式
 

宜居社会,离不开政府的制约功能。缺乏政府的有效职能,基本的社会规则就无从维护。民众的基本利益和宜居愿望,就会成为泡影。一个有效健全的社会,政府职能已潜移默化,居民往往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也忘记了对它的需求。社会宜居,政府职能就像衣服,好衣服穿上往往不觉。享用低质衣服,就会让你时刻感到它的极度重要,而其功能却让你不堪,你热它也热,你冷它更冷。


六.小区还是农场


商品房小区是一个社会,当然不能遵从丛林法则。特别是温江小区,入住寥寥无几,成立业委会是一个遥远的幻想。民众行为失范,政府职能缺失,导致居民的严重困扰。如此“宜居”,令人不堪。现将区政府对居民某答复原文照抄,以明事态。


174924 碧水馨居小区内种菜养鸡等问题

http://www.wenjiang.gov.cn/MailBox/detail.asp?ID=174924


来信人姓名: 郑先生 来信时间: 2009-06-13

来信内容: 负责同志:你好

   我们是碧水馨居的业主,该小区内很多业主擅自养鸡种植蔬菜等,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生活,物业管理对这些事情听之任之,就当没有看见,我们也口头给物业提过意见,没有效果,由于现在入住的业主比较少,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恳请你们帮我们沟通一下,还我们一个干净美丽的家园


回信人: 管理员 回信时间: 2009-07-13

回信内容: 热心市民:你好!

    经调查,情况属实。经多方沟通,目前养鸡业主已同意将鸡笼由室外搬回到室内养殖,避免影响到其他业主正常的生活。对于种植户,现物业公司(四川省嘉丽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虽多次对种植户进行劝阻但未能有效解决。现建议如下:

   (一)小区应加强物业管理法规宣传,督促业主自觉遵守《 业主管理规约 》 ,业主不得擅自损坏公共财物,侵占公共绿地 。

   (二)尽快成立业主大会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小区应成立业主大会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督促个别业主停止侵权行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我并不相信鸡笼是公务员们弄进室内的,也不认为鸡们会耐得住寂寞长期呆在室内。说此话我并不怕追究,因为我就是温江居民,所在小区的现状,足以说明问题。况且碧水馨居为普通住宅,并无私家花园之说,菜地开在何处?


且不说以此入住率,成立业委会权作幻想。即使成立又当如何?法律诉讼要有依据,咱温江本来就城乡一体化,如之奈何?



系列短文,未完待续。


【温江宜居缺什么】

系列短文,陆续发布,保存于如下博客:
http://vilahome.blog.sohu.com/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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