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被父母催过给赡养费的,就在刚刚我跟我一个朋友第一次查看并讨论了国家关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费的标准。我和我朋友都是独生子女,现在都还没有结婚,但是父母已达退休年龄,即达到了无劳动能力的年龄了。
按照国家的赡养费的计算方法: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两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我俩都没结婚,也就不看那些离婚的那些计算方法了)
而我们从人民网成都查得的数据,2019年成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40元/月。
所以,现在我们应该每个月给父母的赡养费为(每个月工资-540)/2的赡养费。假设子女每个月收入为5000,除去五险一金后剩4000元,那么按照赡养标准计算,在成都作为城市居民的父母每个月应得到的赡养费为(5000 - 540 )/ 2 = 2230,子女最后受自己支配的钱就只有4000 - 2230 = 1770元。
楼主不是说不应该给父母赡养费,而是我们自己每个月还有房租,水电,饭钱,把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每个月还能有结余就烧香拜佛了。
以前父母没退休就没考虑这个,现在父母退休了,被问到这个问题了。一看国家规定标准,差点把自己吓死,按照国家的这个标准给赡养费,我们压力不是一般的大,最关键的是我们自己还没组家庭,没得房贷,车贷,更没有小娃娃。
父母已经在询问赡养费的问题了,现在头不是一般的大,,,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