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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回复,简直太可爱了,你行凶打人与蒋和曹发生的公务纠纷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事后的认识态度和配合处理也完全不同。你认错了,你把别人打成脑震荡赔钱了吗?你得到当事人原谅了吗? [color=#999999 !important](2020-1-6 06:02) [color=rgb(51, 102, 153) !important]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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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实太“可爱”了,来!当着全县人民的面来看你的“可爱”之处:
一点:你把派出所已经有定论的”蒋小帆用拳手殴打曹灿东老人的行为“定义为公务纠纷。那4万元的赔偿是不是用公费开支就名正言顺了?
二点:”事后的认识态度和配合处理也完全不同。“
1、蒋小帆的事后认罪态度很好吗?老人家属说打人之后,蒋小帆根本不承认打了人,只是说推了一下。后来派出所调监控查看之后,言正据确凿,蒋小帆无法狡辩了。这算是认罪态度好?呵呵。
2、蒋小帆配合处理?老人说他一直要求派出所对蒋小凡进行处理,治安拘留。派出所说找不到蒋小凡本人,蒋小凡一直不露面,逃避处罚。一个有工作单位的人,派出所还找不到人?这算是配合处理?嘿嘿
你的意思大家都懂了,这下公职人员可以在办公室随意打人,打了人只是纠纷,不但不受任何处罚,而且公费开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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