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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城管执法大队帮忙吼一声[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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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疫情虽然即将过去,各个产业貌似也开始动工了,问题来了:生意好差啊,

做了个小灯箱立在不显眼的马路旁边,想招揽一下顾客,提高一下生意,毕竟房租真的没有减少

过路的城管执法大姐姐,天天是又闹又搬啊,实际灯箱根本没有在马路上,就在拐角处,比占道经营的假邮亭,摊贩好得多,又说要给钱,又要打报告,我一个小小的移动的灯箱还打什么报告啊,给什么钱啊

我希望城管大队的领导,给路上的姐姐们打个招呼,,温性执法,,现在谁都很难,你们公务员体会不到,如果的确需要打报告,希望手续不要太多,钱也不要太多,来不起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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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通江县执法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23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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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3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3月23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通江县网信办
发表于 2020-3-23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手机用户网”网友:
你好。你在 “城管执法大队帮忙吼一声一贴中反映的内容,我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巴中市户外广告(标志)规划设置管理办法》中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同时,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妨碍生产经营、影响市民生活、危及人身安全、影响城市容貌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你所设置的灯箱已违反了相关规定。
2.你所反映的邮亭的相关问题:邮亭是经相关单位审批而设置的,我局也会函告相关单位加强对邮亭的管理。
3.对于占道经营的摊贩,我局一直在对其进行劝说和整治。今后,我局也将加大对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
最后,感谢你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理解,也祝你生意兴隆!
                                  通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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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25 08: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1米宽60厘米的小灯箱就影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了?一切政策都是为政府服务的,什么罚款100-2000之内的、有关系100,没关系2000!有关系有钱,可以在广场摆商场,没钱没权的老百姓只得索边边埃日决、越小的城市越明显!这段时间四川新闻天天报道成都执法温性执法,容许商家少量的占道经营,可以适当进行广告外推,共同减少因疫情带来的损失,而不是一味的自以为是,拿到鸡毛当令箭,反正我工资是齐全的,你有没有生意管我崔子事,各位大老爷多体谅一下老百姓的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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