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有个大新闻!我朋友家里爸爸在营山县尚景城(新云凤小学对面)施工地因工伤事故死亡。1.案发经过:死者男,四十六岁,四月三日下午2点30,在打墙途中从二楼经过一个洞掉下地下室,头部受地下室的混凝土、碎钻头剧烈撞击,脑部严重受创 血流成河,直到3点40家属才收到通知却是被通知老公已经死亡,直接去殡仪馆见面…这时候刚坐上去往殡仪馆的车,也就是说3点30左右救护车才来到现场 就判定伤者已经死亡,中间发生事故这一个小时在干什么?既不报警也不通知家属,等着死者流血身亡?直到3点40确认死者死亡,都还没报警,直接没让家属见到家人(死者)就拉去了殡仪馆,这是什么道理?死亡证明也是家属没有看到没有签字,就是工地随便一个工人就签字确认了;直到下午六点多家属的亲戚才报警,中间已经过去四个小时,案发现场已被销毁;2.案发现场:施工地建筑物是必须按照设计局盖章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装修,但是此事故施工地,没有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改装,违法改扩建!并且改造之后没有对现场进行安全防范措施,才导致死者掉入地下室的硬物上面;3.直到4月6日,房地产方一直未报着积极诚心的态度给死者家属亲属道歉以及处理这个严重事件,负责人也未露面,由此我朋友的家里想去工地找负责人要个说法,七十几岁体弱多病的老人想知道自己儿子是怎么死的,三个孩子想知道自己爸爸是怎么没命的,长年在家待业的妻子想知道丈夫死前事故的前因后果,这个家庭被这场事故完全击垮,家中的顶梁柱撒手人寰,但是施工单位的态度让人寒心!当死者家属包括年迈的老人去到现场找负责人的时候,却看到施工单位找了约三四十个混混在工地现场示威,马路对面还停了五六辆车的黑社会!这对于死者家属多么残忍啊?还未走出家人去世的悲痛,施工单位还作出如此打压死者家属心理和精神的一种方式,还在拉扯过程中害老人摔倒在地,混混还硬抢死者孩子手里的东西,威胁她们离开……人性的泯灭道德的沦丧!现在有钱都可以为所欲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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