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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占道经营[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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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府新区新兴镇凉水街社区服务中心门口,每天下午五点钟以后,人行道和公路边上面摆满了地毯,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由于是主干道,非常危险不安全,希望有关领导关注,早日清除危险,还路人一个好的环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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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天府新区政务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9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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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7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5月7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天府新区新兴街道
发表于 2020-5-9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新兴镇凉水社区服务中心门口每天下午五点后人行道和公路边上摆地摊的情况属实。2020年5月6日晚,新兴街道工作人员对该处的商贩进行了劝离,并向其宣讲了《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地从事下列活动: (一)设置市场、摊点; (二)作业、搭建设施,堆(摆)放物品; (三)开展经营、宣传等活动。”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下一步新兴街道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摆摊占道的情况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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