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人员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2020年郫都区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流动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随迁子女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镇政府)文教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与郫都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郫都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材料);
 
 (4)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6)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2.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镇政府)文教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4)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详情可咨询我局教育科,联系电话:028-87931589,028-87930359。您若不能满足上述政策,可自行联系合适的民办学校就读。
 犀浦镇现有犀浦幼儿园、犀方路幼儿园、梓潼幼儿园、合能橙幼儿园(正处于筹备中)公办幼儿园,犀浦镇还有多所优质民办学校(幼儿园)可以选择,后期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更多学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