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南充市嘉陵区人一名党员,去年买了绿地悦麓名邸房子,到今年交房的时候发现一堆问
题,跟绿地集团交涉无果后,特写信求助:
问题一:我于2019年在嘉陵区绿地.悦麓名邸买了套商品房,商品房合同上写的交房时间为2020年1
月20日,到2020年1月20日,我去开发商现场谈判,被告知延期交房,具体交房时间等候通知,结果就一
拖再拖,拖到五月底才交房。按照合同上写的,开发商本应该赔付我们一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但是开
发商却以新冠肺炎影响施工,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予赔偿,我想请问,1月20日还没开始爆发新冠肺炎
,但是开发商就不能交房已经产生了违约,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违约的情况下理应赔偿
相应的赔偿金,如果不予赔偿,那么法治社会,契约精神的意义何在?随后我们一行人找了开发商,被
开发商各种冷处理,找借口推脱不予赔偿违约金。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写信给书记,希望延期交房的赔
偿问题能得到解决,毕竟买房子付出了家里父母一辈子的积蓄和几十万贷款,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头等大
事。
问题二:我们进去房子内部看了下,发现房子有一下问题:第一,层高不够,合同上写的2.95米层
高,但是经过我们实际测量,只有2,8米高;第二:市内面积严重不够,市内面积比合同上写的面积差了
几个平方米,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拿了一份不知道哪里来的测量公司测量数据说面积没有差异,开发商
的测量数据根本不可信,与我们找的测量公司实际测量数据差太多,我们要求从新找第三方公司现场测
量被拒绝;第三,建筑质量问题,房子内部存在空鼓现象,好多空心墙体,存在安全隐患。
基于上诉问题,根据《购房合同》上写的:延期交房超过90天,业主可以接触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
一定的违约金。根据上诉事实,找开发商要求退房,却被各种冷处理,目前情况是房子存在质量问题没
法居住,且房子不能退,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花几十万买了套房子却得到这样的结果,实在不能接受
,恳请相关部门为民做主,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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