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三”诡计 办冤假错案 巴州区法院陈娟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全故意陷害无辜百姓
法律专家告知,通过对巴州区法院陈娟、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全近几年经办的案件取样化验定性出炉,结果为阳性,伤及无辜并非一二,在夏兵案中遭受奇冤的熊某仅其中一例。
巴州区法院陈娟是夏兵案一审审判长,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吴全是夏兵案二审审判长,一男一女,一唱一和,虽性别不同,但心一样狠、手一样毒,同用“四三”诡计。
“一是三不”。陈娟、吴全在庭审中视法律为儿戏,只做样子走过场,不明确宣布法庭纪律,不明确核实原告、被告身份,不认真调查案件事实。
二是“三一”。陈娟、吴全利用审判长之职,行家长之实,从开庭审判到结案,一手遮天,一手遮地,一人说了算。
三是“三专”。陈娟、吴全利用职务之便,在办案中专搞吓唬,专出黑手,专伤无辜。
四是“三错”。陈娟、吴全在庭审中不是依法办事,而是不择手段,诡计多端,办案程序错,选用法条错,结案定论错。
用“四三诡计”,办冤假错案,是陈娟、吴全共同的专利,纸里包不住火。过去对陈娟、吴全的不法行为,市区法院内部、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基层群众早就反映强烈,特别是夏兵一案中无辜百姓熊某遭受了离奇之冤,其不法行为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无遗。
“庭审认定‘六级残疾’,结案之后健步如飞”,是一份难得的反面教材。与其说“六级残疾”,不如说是陷害无辜。
一审认定夏兵“六级残疾”故意陷害无辜百姓,二审维持原判,一错再错。陈娟、吴全在三叮嘱夏兵要坚持装下去,近一两年不要出门,以免露出马脚授人以柄。然而,夏兵这个久跑江湖的人在家假装残疾如坐针毡,便没有给陈娟、吴全争气。结案不久,夏兵大摇大摆做起床垫生意,跑起路来与运动员一样快,算起帐来与计算机一样准,”六级残疾”终于露出真面目后,无辜百姓仍然背上黑锅,法律不容,天理不容!法官、检察官、民警、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一致发出强烈的正义呼声——纠正冤案势在必行,正义一定战胜邪恶!
知情人介绍,一天,巴州区清江镇塘坝村六组杨义菊,请来夏兵到自己家里干活,下午五点多从房顶上摔下致伤,事出“酒”因。当天中午,杨义菊大酒大菜招待,拿出了备好的药酒,夏兵就好那口,一杯接一杯喝得酩酊大醉,下午出工后不久,五点多从房顶上摔下……
夏兵是杨义菊请到自己家里做事,无任何第三者参与,干的是杨家的活,吃的是杨家的饭,喝的是杨家的酒,挣的是杨家的钱,本与熊某无丝毫关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遇上了陈娟、吴全两个冤假错案能手,难免遭受奇冤。
冤案不纠,法理不容。纠正冤假错案,贵在落实兑现,早纠早主动,自纠更主动,一纠到底就能彻底变被动为主动。人心都是肉长的,受害者和人民群众对其主动纠冤案、自觉纠冤案、彻底纠冤案的法官,将会坦然敞开理解的胸怀!新时代的法官应有新作为,面对冤案不回避,坚决彻底纠到底,同样是好法官。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冤案不纠,法律绝不答应,真理绝不答应,受害人绝不答应,人民群众绝不答应。
——来自法官、检察官、民警、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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